各有关单位:
“泰山文艺奖”是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文学艺术界的综合性文艺政府奖,由省评选委员会代表省委、省政府向获奖者颁奖。第三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奖工作于5月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按照附件中第三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工作总则和各门类评奖细则及有关表格要求准备参评材料,个人作品申报表和集体作品申报表电子版发至chengguo@ouc.edu.cn,相关材料在
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文联(联系人:邵华芬、刘娟,电话:0531-86059025)。
文科处联系人:孙善浩 联系电话:66786102 行远楼401室
附件:
1、第三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工作总则
2、第三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各艺术门类评奖细则
3、第三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个人创作作品申报表
4、第三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集体创作作品申报表
文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