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人文社科类)的通知

时间:2010-10-06浏览:1586

各有关单位:

    2010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参评成果时限为20091120091231间发表出版的论文或著作(“编”、“译”除外)、鉴定的人文社科项目结题成果。

   (二)教学研究成果,书评,教材类、宣传类、生活类、艺术作品类、资料汇编类、《手册》与《指南》工具书类等出版物不可申报。

   (三)知识产权存有争议的成果、已获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或同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均不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成果须准确填报所属学科评审组(见附件2)。

   (二)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署名人所在学校申报。在第一署名人出具委托书面证明的情况下,也可由第二署名人所在学校申报,填报时成果署名顺序不变。

   (三)成果署名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的,应由原署名单位出具知识产权转授证明。

   (四)多卷本著作、系列论文一律整体申报,不受理其中的单卷或单篇成果。作为整体申报的成果,必须是与书名或论文题目真正有机联系的系统研究成果。

   (五)申报论文必须在学术性核心期刊(增刊与专辑除外)以上发表,人文社科类外文论文应附中文翻译稿;申报著作必须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学术性。

三、申报材料

   (一)评审书

    申报参评的成果,须填写《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人文社会科学类)》。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chengguo@ouc.edu.cn,经审核收到回复后方可打印。评审书纸质一式3份,并附件材料2份。评审书表格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所有附件一起左侧装订成册(不要加任何封面)。

   (二)附件材料

    1、论文复印件(论文需提供原件,受理当日审核后即退还,论文原件请勿与申报材料一起装订)。包括封面、封底、目录、文章。

    2、著作原件。

四、报送时间和地点

    集中报送时间:1025    报送地点:文科处  行远楼401   

联系人:孙善浩   联系电话:66786102  


                                               文科处
                                            2010年9月20日



   

    1、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doc
    2、2010年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学科评审组划分.doc
    3、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书(人文社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