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0-12-16浏览:2735

各文科单位:

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中心,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大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申请人条件: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2310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符合以上条件的2010年立项的校内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和申报2011年青年基金的副教授必须申报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

三、申报范围:

涉及23个学科,均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23个学科均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四、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2025万元,一般项目1215万元,青年项目1012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项目申报材料:

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申请书及活页电子版于1月6日前发送至sunshanhao@ouc.edu.cn

由于今年实行限额申报,文科处暂定于110日前后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申报资格;124日前后对有申报资格的教师进行预答辩,根据专家投票结果差额20%,最终有申报资格的教师根据专家意见将申请材料完善后于214日自行报文科处。

最后上交申请书及活页各7份;申请书及活页须在电脑上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修改完善的电子版发送至sunshanhao@ouc.edu.cn
    联系人:孙善浩    联系电话:66786102
附件:

12011年课题指南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文科处

                                          20101216



   

    2001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