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通知

关于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1年度一般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3-09浏览次数:2728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1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9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7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7万元;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111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符合以上条件的2010年立项的校内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和2011年青年基金的申报人必须申报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1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310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我校代号为10423

3、预答辩流程

1)各学院需在331前组织预答辩。预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总体工作安排自行确定,并于3171700前将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专家名单通过邮件发至sunshanhao@ouc.edu.cn

2)申请人在各学院规定答辩日期前做好PPT,并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并打印纸质版8份。

3)答辩当天,开始前申请人将8份活页交给文科处现场工作人员,并拷贝PPT文件,申请人根据PPT介绍自己的项目,时间为5分钟,然后申请人与专家交流5分钟左右。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时间进程。

4)全部申请人答辩结束后,文科处工作人员发放《评审意见表》,由专家现场投票。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申请书。

5)文科处根据投票结果选出一半左右的申请人,电话通知参加第二轮答辩,时间暂定为47,其他申请人可以旁听。

6)所有申请人4111200前将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发至wkc@ouc.edu.cn,收到回复邮件或电话后方可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申请评审书》。教育部系统关闭日期为415,请申请人尽量提前上传。

五、其他要求

    1、上报材料包括按要求签字盖章的《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418集中受理。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

联系电话:010-62510667       手机:1336659690113366596902

电子信箱:xmsb2011@sinoss.net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规划处联系人:段洪波    联系电话:010-6609662566097563

文科处联系人:孙善浩  龙颖        联系电话:66786102   66786076

 

附件:教育部一般项目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

  

                                                                        文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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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一般项目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