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检阅2004年至2010年我国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工作成就,教育部决定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把奖励成果和激励个人结合起来。本次评奖活动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奖活动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代行评奖委员会职责,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行评奖办公室职责。
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参评成果时限
联系人:孙善浩 联系电话:66786102
附件:
1、 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2、 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3、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终身成就奖申报评审书
文科处
全国教育规划办第四届评奖.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