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在2010年设立“大学外语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的基础上扩大为“外语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以研究提升我国外语教育质量。现将该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专项课题面向相关外语教学和研究专业人员。
2、专项课题级别为教育部重点课题,纳入统管课题范畴。每项课题资助2万元,立项单位按比例配比研究经费。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此类课题。
3.课题申报者可在课题指南范围内选题,进行深化研究,也可自行选题。申报选题要从工作实际出发,着眼于为外语教育发展服务,提高教师外语教学水平,增进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申报者须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
4、专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课题延期或调整课题组负责人须经我办批准。
5、研究要求基于数据和事实,真实反映教学实际情况,符合科研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有助于提高外语教育水平。
6、申请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活页论证表》7份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3纸印制,中缝装订成册。提供配套的《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活页论证表》、《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unshanhao@ouc.edu.cn。
7、专项课题纸质材料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6
联系人:孙善浩 联系电话:66786102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咨询电话:010―62003305,62003308
附件:
1、201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外语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外语教育研究专项课题”课题申报汇总表
文科处
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外语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