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世界眼光谋划未来,以国际标准提升工作,以本土优势彰显特色,突出坚定不移抓发展、积极开拓抓创新、突出特色抓文化、应对挑战抓开放的基本要求,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研究;加强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以结构调整、自主创新、社会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等为重点,深化对“十二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继续拓展具有青岛特色的地方文化研究。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学科建设,进一步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为努力开创青岛科学发展新局面提供智力支持。
二、申报2011年度研究项目要求
(一)选题要求。申报的项目应兼顾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要深入研究青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突出青岛地方特色和区域优势,做到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际效果;既能推进学术研究,又能促进工作创新;既廓清“怎么看”,又回答“怎么办”,力争形成一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
(二)选题指南(见附件一)。申报的项目可以围绕选题指南设计选题,也可在此范围之外设计选题。
(三)申报资格。
1、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和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包括委托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申报青年项目者(含项目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以当年1月1日为准)。
(四)项目类别。本年度项目均为一般项目,一般项目中设青年项目。我校申请人必须申报资助经费项目。
(五)成果形式。本年度申报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或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应在2012年12月底前完成,著作应在2013年12月底前完成。
(六)经费支持。论文、研究报告类项目资助额每项6000―8000元,著作类每项10000―20000元。青年项目每项资助4000―6000元。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项目立项后先期拨付60%资助经费,如期通过结项,拨付后期40%资助经费。对于评定优秀的研究成果给予奖励。延期结项的项目不予奖励。
(七)填写要求。申请书(见附件二)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刷、中缝装订。封面填写内容用三号宋体外,其余均用小四号宋体。“项目类别”填写资助经费项目、自筹经费项目或青年项目,“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如“哲学”。各单位要对申请书填写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可行性、完成该项研究必备的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
(八)结项要求
1、获准立项的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项目承担方要按照项目《申请书》设计进行研究,不得自行更换研究内容,如需更换,应向市社科规划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对违反立项约定,私自变更项目研究计划和研究内容,或因非不可抗因素两年内未结项者,项目自动作废,项目负责人自立项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2、著作类研究成果应由国内正规出版社用国际标准统一书号出版。论文类研究成果应提交正文不少于3万字的结项研究报告,并在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文章;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发表字数应不少于1500字的文章。不符合以上要求或以增刊、学术研讨会论文形式发表的均不予结项。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应提交正文不少于3万字的结项研究报告,并有副市级或副市级以上领导批示,或有5位以上正高职称的本学科专家书面鉴定意见,参与鉴定的专家名单应征得市社科规划办同意。研究成果在发表时,原则上应注明2011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
3、结项成果(著作类研究成果提交著作6部,论文和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6份需附发表论文或领导批示原件)由单位集中报送后,学校统一到市社科规划办办理结项手续。因工作特殊需要急需结项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向市社科规划办提出书面申请,市社科规划办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实施结项评审,费用由项目申请人承担。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结项,应向市社科规划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延期到下一年度申请结项。
(九)申报形式。请各单位于
联 系 人:侯玉峰
联系电话:66786103
邮 箱:hyf@ouc.edu.cn
文科处
附件一:选题指南.doc
附件二: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三:申报2011年市社科规划项目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