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努力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服务。
二、申请人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2月25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符合以上条件,且获得校内基本科研青年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必须申报。
三、申报范围:
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三年左右,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附件6是国家社科基金各类成果的鉴定表,请申请人根据研究内容慎重选择成果形式。
四、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2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项目申报材料:
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关系,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报告)原件。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六、关于答辩的相关事宜:
由于今年继续实行限额申报,为了提高申请书质量,春节前将对各院系2012年国家社科项目的申报人进行预答辩,具体安排如下。
1、答辩时间和地点
各学院须在2012年1月15日前组织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总体工作安排自行确定。各学院于12月30日11:00前将答辩时间、地点、答辩专家名单通过邮件报送文科处。
2、答辩专家
各学院可根据自身学科的要求聘请专家参加答辩,人数不少于6人,提倡从校外聘请专家、导师担任答辩专家。本次国家社科基金的申报人也可同时做为答辩专家。
3、名额分配
省规划办对于限项问题今年有新政策,校内不再限项,申请书上报后,省规划办再组织评审。所以任何人只要符合条件都可申报。
4、答辩流程
1)申请人在各学院规定答辩日期前做好PPT,并准备纸质版活页8份;
2)请申请人于1月6日前将申请书及活页电子版发送至sunshanhao@ouc.edu.cn。文科处提前两天将电子版活页发给评审专家;
3)答辩当天,开始前申请人将8份活页交给评委,并拷贝ppt文件;
4)申请人根据ppt介绍自己的项目,时间为7分钟;
5)申请人与专家交流5分钟左右;
6)全部申请人答辩结束后,文科处工作人员发放《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审意见表》(见附件一),由专家现场打分。
5、文科处汇总专家打分结果,确定参加二次答辩的资格,并将电话通知申请人,春节以后文科处将组织第二轮答辩。
七、所有申报教师应在寒假期间对申请书和活页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申请书请在
八、文科处将2009-2011年获得立项的申请书发给各单位的科研秘书,申请人可以索要并参考。
九、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原文请见以下链接:http://www.npopss-cn.gov.cn/GB/219469/16575773.html
联系人:孙善浩 联系电话:66786102
附件:
1、2012年课题指南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6、国家社科基金成果鉴定表 文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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