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院及相关单位: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发[2004]3号)和《教育部关于大力提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意见》(教社科[2006]5号),促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传播和应用,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进一步发展繁荣,根据工作安排,教育部高等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联合人民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2012年继续组织出版《高校社科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立足于为广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出版学术专著创造条件,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借助社会资源和出版平台,建立《高校社科文库》,提供出版资助,使更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科研成果能够走上交流平台,进入公众视野,发挥应有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二、资助对象及要求
1、.资助对象。普通高等学校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的在职教师均可申报。
2、作品要求。限哲学社会科学范畴内的作品,须为中文学术著作(包括博士毕业论文,但译著、工具书、论文集、教材、软件等形式的作品除外)。申报著作可以是个人专著,也可以是多人合著,但必须是未曾出版的高质量的学术著作,并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3、内容要求。作品应符合出版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选题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文化传承价值或现实意义,具有原创性、符合学术规范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4、篇幅要求。每部作品(含图表)原则上字数不超过22万字(注:按WORD文档统计的22万字排版后约15印张240页)。
三、资助办法
1、对于经评审确认的达到资助水平的优秀作品,给予全额出版资助,并交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并赠送作者30册样书。
2、对于经评审确认达到资助水平的其他作品,给予部分出版资助,并交由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
3、获得部分资助的作者需承担23500元出版费用,出版社赠送作者100册样书。(该部分出版费用可申请学校资助,资助额度在70%以上。)
四、申报和出版程序
1、组织。由学校统一申报。
2、申报。作者按要求填写《高校社科文库申报表》后,向学校文科处提交纸质版一式2份、书稿一套,申报表的电子版发送至:wkc@ouc.edu.cn。
3、审核。教育部社科中心组织各学科专家对书稿进行评审,进而确定全额资助或部分资助作品,并将评审结果通报学校文科处及申报者本人。
4、出版。出版社依据国家的相关出版法规与作者办理相关出版事宜。作者按出版社和《高校社科文库》编委会的有关要求递交电子版书稿。《高校社科文库》协议出版单位联合委托中联华文(北京)社科图书咨询中心具体负责组织申报出版相关事宜。
五、申报时间:2012年度受理工作分两批进行,我校受理申报的时间分别为
联系人:龙颖;电话:66786076;地址:行远楼401
附件: 高校社科文库申报表
文科处
高校社科文库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