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院及相关单位:
按照《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各类纵向项目,尤其是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在研期间,需通过“青岛市社科普及周”、学术报告会等形式,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青岛市社科联要求我校承担的科普讲座不少于15场。各院组织本届学术报告会应不少于3场,社科部不少于1场,基础教学中心不少于1场。
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在研期间,必须参加“青岛市社科普及周”的活动(至少一次)。
2、主讲人须填写“青岛市社科普及周”学术讲座申报表(见附件),由各院科研秘书收齐后统一发送至文科处邮箱:wkc@ouc.edu.cn。
3、主讲人可利用正常上课的时间,以专题的形式开设该类讲座。
4、开设讲座的时间务必安排在5月份。
5、提交“学术讲座申报表”的截止时间:
联系人:龙颖 电话:66786076
附件:“青岛市社科普及周”学术讲座申报表
文科处
“青岛市社科普及周”学术讲座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