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管理,现就结项事宜作如下规定:
一、
二、项目撤项后,项目负责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
三、今后各院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名额与结项率挂钩,项目完成情况较差的学院,酌情减少申报名额。
文科处
时间:2012-05-09浏览:2120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管理,现就结项事宜作如下规定:
一、
二、项目撤项后,项目负责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
三、今后各院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名额与结项率挂钩,项目完成情况较差的学院,酌情减少申报名额。
文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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