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3年度一般项目预计将于今年8月份开始申报,为提高申报质量,文科处将提前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9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7万元。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9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符合以上条件,并已获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和欲申报2013年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基金项目的教师,必须申报2013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登陆http://211.71.17.9/sinoss/business/applyDownload.html下载《规划、青年、自筹经费项目电子申请书(2012版)》,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我校代号为10423。
2、所有申请人
3、由学院(中心、部)自行组织预答辩工作。请科研秘书在
4、文科处将在暑假期间组织第二轮论证会(具体时间待定)。
五、其它注意事项
1、教育部的一般项目申报不限项,校内预答辩仅为提高教师申报质量,申请人自愿参加论证会,《申请评审书》和相关要求以教育部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2、教育部社科一般项目是级别仅次于国家社科基金的项目,项目选题要有高度,但不宜过于宽泛。该项目只进行一轮网上评审,没有会议评审环节,所以项目申请书中《课题论证》的内容尤为重要。
3、文科处将2010-2012年获得立项的申请书发给各单位的科研秘书,请科研秘书转发给各位老师。
文科处联系人:孙善浩 联系电话:66786102
文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