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单位:
学校决定,2012年围绕“南海权益与资源开发问题”在基本科研业务费中设立项目(题目自拟),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1、 项目类别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0万左右,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以内。
2、 职称要求:重点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对一般项目申请人没有职称限制。
3、 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4、 项目研究年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5、 项目的所有成果均需注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6、 结项要求:
1)重点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中国海洋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中发表论文至少3篇,其中C级及以上期刊至少1篇。
2)一般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中国海洋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中发表论文至少2篇。
7、申请人填写《“南海权益与资源开发问题”项目申请评审书》(见附件),于2012年8月24日提交一式4份至文科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hyf@ouc.edu.cn。
联系人:侯玉峰 电话:0532-66786103
地址:行远楼401室
文科处
2012.6.5
“南海问题”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