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通知

关于申报2013年度中国海洋大学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6-08浏览次数:1747

各有关院系、中心:

为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发展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提高高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国家财政部、教育部设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提升我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培养造就年轻学术骨干,提高学校的科研竞争力,学校设立中国海洋大学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A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197811日以后出生)具有一定科研素质和科研发展潜力的在编在岗的青年教师。

B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0岁以下(19731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高科研素质和科研能力的在编在岗的青年教师。

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已经获得国家级各类项目资助。

2、已经获得中国海洋大学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资助。

二、组织方式:

自由申报,校外专家通讯评审,择优支持。

三、研究期限:

起始时间为201311日,研究期限为2-3年。

四、资助经费:

人文社会科学类的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分两期拨款。第一期拨款总额约为预算总额的50%,第二次拨款经费额度视项目年度检查情况而定。当期拨款经费必须在拨款当年使用完毕,结余经费年底收缴上交学校财政。经费使用须参照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中国海洋大学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点击查看)执行

五、结项要求:

具体要求参见《中国海洋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项目的所有成果均需注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六、申报要求

1.申请人恪守科学道德,学风端正扎实,有可靠时间保证,项目的选题要瞄准科研发展或学科发展前沿、具有研究价值、学术思想新颖;

2. 项目的选题需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2年课题指南》(附件2)为准。

3.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4.支持交叉学科、新兴学科探索;

5.项目开展之日起三年内需以主持人身份获得国家级或教育部科研项目;

6.申请人填写完成的《中国海洋大学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申请书》(见附件3),将纸质版一式四份(至少一份原件)及电子版在2012828日前经院系汇总后形成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4)及电子版报送文科处办公室(行远楼401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侯玉峰

联系电话:66786103

E - mailhyf@ouc.edu.cn


                                                                

      文科处

                                                    201268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人文社科)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2: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rar
    附件3: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基本科研业务费)申请书--2013.doc
    附件4:2013年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国海洋大学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申报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