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通知

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2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6-11浏览次数:1258

文科各院:

  按照教育部社科司的要求,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2年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10年立项的年度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及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上述各类项目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责任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更改;确需更改者,除填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外,还须填写《变更申请表》,经文科处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育部社科司审定。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1、项目是否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如论文已交杂志社待发或著作已交出版社待出,须提供相关单位的用稿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应报送材料

  1、《中检报告书》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

  2、阶段性成果2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变更申请表》2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变更申请表需单独装订)。

   四、截止日期

由各院科研秘书负责收齐所有材料,于201294以前报送文科处。

   联系人:龙颖    联系电话:6678607615376427092

   电子邮箱:wkc@ouc.edu.cn 

   特别提示:教育部规定,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暂停拨付二期经费;但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如仍未通过,将予以撤项处理。

  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视同自动终止研究,予以撤项。

  凡被撤销的项目,由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或其剩余部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附件: 

1、中国海洋大学2010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立项名单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文科处

                                                  2012611



   

    教育部中检 2012.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