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祥民教授当选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08浏览次数:1635

在日前召开的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12年年会上,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徐祥民教授当选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

附:徐祥民简历

徐祥民,又名徐进(1958- ),汉族,山东汶上人。历史学博士、法学博士。自1999年底至今,在中国海洋大学工作。现任中国海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政学院(原法学院)院长、法律硕士中心主任、海洋发展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文科工作委员会主任。曾任校长助理、海洋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首任)、海洋发展研究院副院长、MPA中心主任等职务。

主要研究领域有法律史学、法理学、宪法学、环境资源法学、海洋政策与法律。曾出版《中国古代正统法律思想研究》(独著)、《古代刑罚与刑具》(独著)、《文化基础与道路选择――法治国家建设的深层思考》(独著)、《政体学说史》(合著)、《海洋环境的法律保护研究》(合著)、《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研究》(合著)、《中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研究》(合著)、《环境公益诉讼研究――以制度建设为中心》(合著)、《渤海管理法的体制问题研究》(合著)等学术著作10余部,主编《诉讼法学词典》一部,“普通高等学校精编法学教材”(20卷)、“普通高等教育法学核心课教材”(16卷)各一套和其他教材多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文史哲》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论文多次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等转载。多次主持并完成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招标课题和其他研究项目,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和联合国发展组织、全球环境基金等国际组织项目等。现担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青岛市法学会副会长、青岛市地方立法会副会长。还曾担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兼法律思想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海洋法学会常务理事等学术职务。

担任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评审委员(自2000年起)、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

研究成果曾获得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其它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多项,2008年获首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先后获得一些称号和荣誉,其中包括:1999年获得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002年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3年被评为山东省(首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山东高校十大优秀教师”、青岛“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005年获得“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2011年获得山东省教学名师称号、2012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聘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