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通知

关于申报2013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1-29浏览次数:1995

文科各单位:

2013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原通知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和法政学院仅限具有中级职称的教师申报。

2、文新学院、外语学院、社科部、基础教学中心,除教授之外的其他专职教师均可申报

3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青岛市“双百”课题且尚未结项,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二、项目类别、成果形式及经费支持

项目类别:本年度项目分为青年项目(申请者及项目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即197434以后出生)和一般项目。

成果形式:论文。

项目经费:每项60008000元。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实行后期资助,即按期完成并通过专家鉴定之后给予经费支持。

三、结项要求

1、原则上至少应在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发表一篇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文章(应注明“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以增刊、学术研讨会论文形式发表的不予认定;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发表字数不少于2000字的文章

2、应提交正文不少于3万字的结项研究报告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方可结项。

四、申请书填写要求

申报的项目可以围绕《2013年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2)内容设计选题,也可在此范围之外设计选题。《申请书》(见附件3)除封面填写内容用三号宋体外,其余均用小四号宋体。“项目类别”填写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如“哲学”。项目申请人要对申请书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承担信誉保证。

五、报送材料的日期及要求

自今年起,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申报不再提交纸质版的评审材料。请各位项目申请人于201331日上午11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yf@ouc.edu.cn,待接到文科处电话或邮件通知之后方可打印纸质版《申请书》一份,于37以前提交文科处存档。

 联系人:侯玉峰     电话:13954283866

 

                                                          文科处

                                                           201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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