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院及相关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开始受理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旨在鼓励和扶持在基础研究领域潜心治学、锐意进取的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资助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研究成果。
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以资助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具有一定学术意义的工具书等。
三、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为国家社科基金全部26个学科。其中,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涉密成果除外)三个单列学科,由各单列学科规划办分别受理。
四、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退休科研人员也可申报。申报成果须由三名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国家社科基金规划办指定的出版社书面推荐。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可由一至三名专家推荐。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五、下列情况不得申报:(1)成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件,译著,等等;(2)成果完成不足80%(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不足60%);(3)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
六、具体申报程序为:
1.填写申请书和申报信息汇总表。根据不同的推荐申报方式下载相应的《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用计算机填写,于
2.须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1)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2)《成果介绍》活页一式8份;(3)申报成果,由同行专家推荐申报的报送5套书稿(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报送2套书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书目);由出版社推荐申报的报送3套书稿。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4)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申报信息汇总表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3.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的项目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和全军社科规划办受理。
七、以少数民族文字成果申报者,须同时附规范汉字稿。
八、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常年受理申报,集中通讯评审,计划于6月、11月各进行会议评审一次。
九、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出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项目结项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申报或立项成果,对违规者将中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十、请申请人分别于
联系人:龙颖
联系电话:66786076 电子邮箱:wkc@ouc.edu.cn
文科处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
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同行专家推荐)
4、《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出版社推荐)
5、《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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