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通知

关于申报山东省第二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08浏览次数:1550

各有关单位 :

  山东省第二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变化

(一)、申报渠道

此次评奖取消了社会渠道申报和初评环节,由各高校自行组织初评。我校将结合省评奖办的分配指标,选拔、推荐优秀成果进入此次评奖的总评。申报渠道一栏请填写中国海洋大学。

(二)、申报成果要求

本次申报参评成果为20111月至12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奖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2007年1月12010年12月31期间因故未申请参加评奖的成果也可申报参评;曾经申报未获奖的成果不得再次申报)。每位作者每年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重复申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三年参评资格。

()、成果客观赋分

本次评奖提交材料之后,由省社科联评奖办公室组织按照赋分标准进行打分,占总分的30%。请认真阅读附件中的赋分打分表和相关文件选择适合自己的申报种类。

二、申报办法

本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登记、网上成果展示、省评奖办网上审核、成果查新验证、各授权单位组织推荐、书面材料报送、省评奖办书面材料审核、组织客观赋分、专家评选会议评选、省评委会审定、公示、公布、表彰奖励的办法进行。申报基本流程如下:

  (一)、网上填报成果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者在省社科联网站(www.skj.gov.cn)评奖平台填报《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登记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等成果所有信息。因分配推荐指标需要,请务必慎重选择并写清申报渠道。

(二)、网上成果展示

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者在省社科联网站按照要求发布个人申报信息,公开展示参评成果概要,并接受社会监督。成果网上登记与展示时间:2013480 4月2824 时整,只在此期间开放服务器,过期将不再受理。若申报者曾注册过用户名,可以继续使用。如果忘记密码,可以拨打0531-82866376申请重置密码。

(三)、网上审核

  省评奖办在规定时间内对网上申报成果进行技术审核,通过审核后,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或短信通知申报者。省评奖办根据申报信息,给予审核。共有三种情况:短信通知通过审核,即可进行查新,准备书面评选材料;短信通知审核不通过,表明所申报的成果可能不符合规定,可拨打电话0531-8286629582866270进行咨询;没有短信通知,为未审核,如果超过两个工作日没有审核,可拨打上述电话咨询原因。

  (四)、成果查新和验证

经初步审核通过后的申报成果必须经省评奖办筛选确定的查新机构统一查新,查新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请申报者按要求填写成果查新表,在指定时间内发送至查新机构,费用自理。因查新机构出具查新报告的时间为15-20个工作日,为避免成果太过集中影响查新效率,妨碍下一步的申报工作,请各位申报者网上审核通过后及时上报查新表格,以免集中到最后时间段,给查新反馈带来不便

著作作者还要在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官方网站(http://www.gapp.gov.cn)做cip核字号验证。文章重复率不得超过10%,著作和课题项目重复率不得超过20%,个人填写承诺书,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得申报。省评奖办将对申报成果进行抽查,凡抽查重复率超过规定的,通报其所在单位,取消申报者三年参评资格。

(五)、提交初评书面材料

请所有申报者网报结束后,登记表、评审表电子版发送至sunshanhao@ouc.edu.cn并于2013517集中报送如下纸质材料(各一式一份):

1、评奖申报登记表

2、成果评选表

3、成果复印件(著作提供原件,论文需复印封面、封底、目录、论文正文)

4、查新机构返回的查新报告

三、其他

我处将结合初评材料和分配指标对我校申报成果进行审核、评审,在524日前以邮件和短信形式通知申报人。接到通知的申报人员准备以下材料,于201365集中报送文科处。

(一)申报者按要求如实填写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申报者按要求如实填写的《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表》一式四份,其中两份做匿名处理,将作者单位、姓名等有关信息先用涂改液覆盖,后涂黑直至辨认不出。

  (三)提供申报成果一式三份。其中论文、研究报告需提交一份成果原件,两份成果匿名复印件;著作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处理后的原件。匿名是指将成果及表格中的作者单位、姓名、本人照片等先用涂改液覆盖,后涂黑直至辨认不出。

  (四)申报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三份(其中需提供两份匿名材料,匿名要求同上条规定),一律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匿名处理的支撑材料,需在封面注明“匿名”两字。支撑材料严格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基础理论(A)类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应用与普及(B)类成果客观分数评价标准》规定的内容,只提供本成果的反响情况。课题以著作形式结项的,按其最高等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或反响最大的)一项成果作为支撑材料;课题以论文形式结项的,按其最高级别刊物正式发表的(或反响最大的)一篇论文作为支撑材料,其它材料不再作为支撑材料报送。对课题本身符合规定的领导批示和采用证明,可以作为支撑材料。

(五)由省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书复印件1份和原件(档案馆借取),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课题出具省社科联结项优秀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省评奖办审核后退还)。调研报告原始规范性采用证明。

(六)重复率承诺书、著作CIP核字号验证书、查新证明书。

(七)申报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明“第二十七次社科评奖”专用。

(八)请各位申报者将所有材料放在一个文件袋中,文件袋正面用A4纸打印封面,注明申报学校,成果名称,申报人姓名,所在学科组等信息。

(九)登记表、评选表电子版发送至sunshanhao@ouc.edu.cn。需要签名的地方必须手签。联系电话请留手机号码。成果书面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评奖结束后由省图书馆和省评奖办分别存档。

 

联系人:孙善浩    电话:66786102

附件:

1、成果推荐参考文件

2、关于山东省第二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成果查新方式方法说明

3、山东省第二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成果查新表

4、成果重复率、查新、CIP证明书

5、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表

6、山东省社会科学成果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

7、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8、省社科联申报通知

 

                                           文科处

            20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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