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通知

关于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19浏览次数:936

文科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研究经费资助或出版资助的成果;

  (3)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0811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应对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初审之后,报送文科处。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可从附件中下载《项目申请书》,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电子版至wkc@ouc.edu.cn。待文科处审核无误之后,方可打印。

  3.申报材料务必在529以前提交,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书稿3套。所有纸质材料都必须使用A4纸双面印制。

  四、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联系人:龙颖;       联系电话:66786076

 

附件:1201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书

      2、学科代码表

 

 

                                                    文科处

        201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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