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通知

关于申报2013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08浏览次数:1179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参评成果时限为20121120121231日间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除外)和鉴定的科研成果。

(二)教学研究成果,书评,教材类、宣传类、生活类、科普类、艺术作品类、文学创作类、资料汇编(含文集)类、综述类、《手册》与《指南》工具书类等文章和出版物不可申报。

(三)知识产权存有争议的成果、已获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或同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均不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成果须准确填报所属学科评审组。

(二)申报论文必须在核心学术性期刊(增刊与专辑除外)以上发表,人文社科类外文成果应附中文翻译稿;申报著作必须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学术性,外文著作应附章节和主要内容中文翻译稿。

(三)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署名人所在学校申报。在第一署名人出具委托书面证明的情况下,也可由第二署名人所在学校申报,填报时成果署名顺序不变。

(四)成果署名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的,应由原署名单位出具知识产权转授证明。

(五)多卷本著作、系列论文一律整体申报,不受理其中的单卷或单篇成果。作为整体申报的成果,必须是与书名或论文题目真正有机联系的系统研究成果。

三、申报材料

(一)评审书

申报参评的成果须填写《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人文社会科学类)》一式3份,并附件材料2份。评审书表格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所有附件一起左侧装订成册(不要加任何封面)。

(二)附件材料

1、应用证明(原件1份)。

2、论文复印件(需复印封面、封底、目录、正文。期刊需提供原件,论文原件请勿与申报材料一起装订。省教育厅审核后即退还)

3、著作原件。

4、其他必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报送时间

相关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530评审书电子版同时发送至wkc@ouc.edu.cn

联系人:龙颖   联系电话:66786076

 

附件

12013年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学科评审组划分

2、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书(人文社科)

                          

                       文科处

                   2013年5月8

 



   

    1、2013年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学科评审组划分.doc
    2、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书(人文社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