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通知

关于提前组织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25浏览次数:4482

各有关单位:

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预计将于今年9月份开始申报,为提高申报质量,文科处将提前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11以后出生);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0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符合以上条件,已获学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专项资金项目(包括南中国海项目)和海洋发展研究院基地自设项目负责人必须申报2014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规划、青年、自筹经费项目电子申请书(2013版)》由科研秘书通过邮件发送或登录海大社科管理群(群号217289979)在资源共享中下载。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我校代号为10423

2、所有申请人99前将《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发sunshanhao@ouc.edu.cn。文科处在913前将申报信息反馈至各个学院(中心、部)。

3、经、管、法、文新、外语五个学院自行组织论证;基础教学中心和社科部不需组织论证,申请人可以由文科处协调参加其它单位的答辩。请科研秘书在918前将预答辩时间、地点、专家名单等信息发sunshanhao@ouc.edu.cn。各学院须在930前完成论证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第二轮论证会由文科处组织(具体时间待定)。

五、其它注意事项

1、教育部的一般项目申报不限项,校内预答辩仅为提高申报质量,申请人自愿参加预答辩。新版《申请书》下载、上报时间等相关事项以教育部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2、教育部社科一般项目是级别仅次于国家社科基金的项目,题目要有高度,但不宜太大。该项目只进行一轮网上评审,没有会议评审环节,所以选题很关键。

3、我校2011-2013年获得立项的申请书发给各单位的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转发给各位老师,以作参考。

文科处联系人:孙善浩          联系电话:66786102

附件(由科研秘书通过邮件发送或登录海大社科管理群资源共享下载):

12013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22013年规划青年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书

3、教育部一般项目填表注意事项

42011-2013立项申请书

                                                 文科处

                                             2013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