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发展低碳经济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海洋渔业经济低碳化作为一种新型经济运行模式,由于其在低碳减排中的突出作用备受关注。本文提出,我国海洋渔业经济低碳化需要在产业政策、法律法规、技术、市场、激励约束、合作治理六个方面进行机制设计,并通过健全资金支撑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信息平台、大力促进自主创新、稳步扩大国际合作等措施保障机制的顺利实施。
一、海洋渔业经济低碳化的内涵
海洋渔业经济低碳化作为一种新型经济运行模式,要求渔业生产活动不但要以经济效益为目标,还要考虑其生产过程中对环境所产生的影响,即将低碳经济理论运用于各生产环节,通过相关技术、流程、管理等方面的创新,以实现既定碳排放量条件下的最大经济效益或既定经济效益下的最小碳排放。其根本要求是全过程、各环节的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及碳汇贡献下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减排节能的技术创新、渔业产业结构及制度创新。
二、我国海洋渔业经济低碳化水平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笔者前期实证研究结论表明,目前我国海洋渔业经济低碳化程度虽处于低水平状态,接近于一般水平的临界值,但低碳化水平随海洋贝藻类产品的增加正逐步提高。海洋是地球上最大、最活跃的碳汇,近年来迅猛发展的海洋渔业使“蓝色食物”以指数方式增长,其中的重要产品贝藻类在固碳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海水养殖总量的逐年提高,其固碳量也同步增长,对调控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具有显著影响。
虽然我国在海洋渔业低碳化进程中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着两大突出问题。第一,海洋渔业产业结构发展不合理,附加值高和能耗低的产业环节较少,仍处于全球价值链低端。第二,技术水平较落后,我国海洋渔业仍以粗放式养殖方式及发展方式为主,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较多。
三、我国海洋渔业经济低碳化实现机制设计
在我国海洋渔业经济发展中,海洋渔业经济发展造成的压力、海洋自然资源及环境状态、以及经济与环境主体的反应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以此为基础,从产业政策机制、法律法规机制、技术机制、市场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合作治理机制六个方面提出我国海洋渔业经济低碳化实现机制。
1.产业政策机制设计。在产业金融政策方面,国内金融机构目前主要集中在对低碳项目的融资支持方面,要完善绿色信贷目录、产业投向标准和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等信贷指引。在产业财政政策方面,要健全财政投入政策,对积极发展低碳海洋渔业的企业给予财政支持,健全环境税收政策,确保海洋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在产业技术政策方面,要组织力量进行低碳技术攻关,通过政策导向支持低碳技术和低碳产业的优先发展,发挥低碳技术在低碳经济发展中的核心作用。
2.法律法规机制设计。引进世界各国关于发展低碳经济的有效法律制度,为海洋渔业经济低碳化发展制定基本法,在已有框架的原则和制度下做出细化的具体规定,不断增强法律法规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海洋渔业经济低碳发展制度措施的更新换代;完善发展海洋渔业经济的监督促进机制,营造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环境。
3.技术机制设计。充分发挥我国在海洋碳汇渔业方面的领先优势,促进我国海洋渔业捕捞船只低碳化技术、低碳水产品加工工艺、碳锁定和碳解锁技术的发展,加强海洋渔业经济低碳化技术合作机制,促进具有成熟低碳技术的发达国家对中国的技术转让,增强低碳技术的国际引进、消化与再创新。
4.市场机制设计。严格控制我国渔业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对经济效益高且低碳的企业或产品鼓励进入,对效率低、能耗高的企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并通过价格、配额、技术标准等市场竞争机制引导高污染、高能耗企业有序退出市场;通过市场交易机制以排污权交易、碳交易、政府绿色采购等市场交易方式促使海洋渔业企业、产品达到低碳发展的目标。
5.激励约束机制设计。逐步实施我国海洋渔业经济低碳化自愿协议与限排制度设计,在海洋渔业企业自愿前提下,与环境保护部门和渔业协会共同设定节能减排和增碳目标,并接受环保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监督和指导。并借鉴英国、意大利和法国等国家的白色证书体系,通过限定能源供应商在一定时期内的目标能效提升能源使用率。
6.合作治理机制设计。在我国海洋渔业经济低碳化合作治理机制中,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及行业协会的作用。政府要根据地方特点出台战略规划,引导渔业经济低碳化的发展方向,并完善政府低碳采购制度,加大政府采购对环保低碳产品的支持力度。企业要在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中高效利用各种生产要素,并注重海洋渔业企业管理创新。渔业协会要在法律上明确其职能和定位,并充分发挥其在海洋渔业经济低碳化发展计划制定等方面的综合服务能力。
四、我国海洋渔业经济低碳化实现的保障对策
1.资金支撑体系。(1)设立碳汇基金,为海洋渔业低碳技术的研发、推广和海洋渔业低碳项目的实施提供资金支持;(2)鼓励符合规则的中小海洋渔业科技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渔业企业在境外资本市场筹集资金;(3)加快发展海洋渔业创业风险投资,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并完善创业风险投资法律保障体系。
2.人力资源系统。(1)逐步完善人才保障机制,加强海洋渔业科技人才培养,通过科研补贴、政府津贴、政策优惠等激励措施,逐步提高发展性投入用于人力资源开发的比例;(2)鼓励掌握核心技术、能带动产业发展的科研人才和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回国从事科研教学工作及创办企业;(3)结合国家自主创新战略,鼓励优秀的回国科技人才申请和承担政府科技计划、基金项目和产业化项目;(4)鼓励国有科研机构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技术负责人。
3.信息网络平台。充分利用现有海洋科技资源,积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搭建与海洋渔业经济低碳发展相适应的,以政府机构、行业协会、企业及渔业个体和其他社会公众为服务对象的信息服务平台。平台要体现出公共信息服务功能和企业信息管理功能,要符合海洋渔业企业、海洋水产品需求企业及各级渔业管理部门的共同需求,由渔业管理部门主持,以政府支持和各级相关机构参与投资、并接受企业出资的方式,共同组建平台的开发建设和建成后的运营维护。
4.自主研发体系。(1)以市场为导向,推动海洋渔业低碳技术广泛运用,促进海洋渔业低碳科技成果的转化,走出以市场应用引领科研开发、以要素融合促进成果转化、以科研成果产业化提升产业层次和竞争力的发展道路。(2)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鼓励海洋渔业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建立健全企业研发体系,形成经营、创新、生产有机联系的创新链条。(3)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与产业标准体系,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的申请和实施,鼓励国内海洋渔业高技术企业申请国外专利,注重海洋渔业技术知识产权的审查,强化科研成果登记和转移工作,完善海洋渔业科技成果的评价体系和转让机制,加速海洋渔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5.国际交流合作。(1)积极参与国际低碳技术、碳金融领域的交流合作,明确国际低碳科技发展动态,交流海洋强国在海洋渔业经济低碳化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思路,吸收国外相关经验;(2)注重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在合作中充分吸收发达国家已有的相关科技成果,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形成后发优势,有效提升我国海洋渔业低碳技术自主创新能力。
(作者单位: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