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4年度教育部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申报条件,我校可申报的专项项目为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项目四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人和限项要求:
(一)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人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我校限报2项。
(二)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等,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我校限报2项。
(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分为一类课题、二类课题、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三种。一类、二类课题申请人必须是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申请人必须是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学院党委副书记、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等)。每类限报2项,我校限报共6项。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不限项。
二、申报条件和新规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专项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1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二)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资助、西部和单列学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三)自2015年起,连续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三、申报流程:
1.
2.
3.
4.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按照要求签字后于
四、各类项目具体申报要求、项目指南(见附件),申请书点击此处链接下载。
联系人:孙善浩 联系电话:66786102
附件:专项项目申报要求、项目指南
文科处
专项项目申报要求、项目指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