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有关单位:
学校自2010年设立“世纪先风”学术会议专项资助经费以来,先后共计资助会议15次、资助经费120余万元,推动了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交流,提升了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申报2014年度“世纪先风”学术会议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世纪先风”学术会议计划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研究和探索教学和科研的前沿问题,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二、优先资助以下几类形式的会议:
1.带有“届”字头、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高水平系列学术会议或年度学术会议;
2.全国性专业学会或国家部委主办、我校承办的高水平学术会议;
3.能推动我校优势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领域发展的高水平学术会议;
4.重点学科方向举办的学术会议。
三、申请本专项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由我校主办或承办的人文社会科学的高水平全国性学术会议或小型国际学术会议,并由我校学者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应以前沿学术问题或国家重大现实问题为主题,能有效提高相关学科的影响力,并提升相关学科的水平;
3.应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出席;
4.应有我校中青年学者作大会报告或分会场学术报告,能展示我校教师最新研究成果和提升我校中青年学者的学术知名度。
四、申请流程:
1.各学院应在3月14日前,由院学术委员会论证后,报送《中国海洋大学“世纪先风”学术会议申请表》(附件一)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送至wkc@ouc.edu.cn,原则上每个单位申请不超过两项,学校不再受理临时申请;
2.文科处汇总上报结果,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确定拟资助的学术会议。
3. 申办单位应在举行会议两周前报送《中国海洋大学“世纪先风”学术会议申报书》(附件二)纸质版一份,由文科处审核确定资助额度,并在文科处网站发布会议通知;
五、学术会议专项经费具体开支范围包括专家差旅费、会议场租费、车辆租赁费、会议材料制作打印费、住宿费、专家劳务费等必要的开支。本专项经费不得开支会议组织人员劳务费、学生助理劳务费、参观景点门票等费用。申办单位应注意节约使用会议经费。
六、会议结束一周内需向文科处报送《中国海洋大学“世纪先风”学术会议总结表》(附件三)纸质版及电子版,同时通过邮件提交会议电子材料(内容应包括会议通知、通讯录、会议新闻、会议照片、会议总结等所有与会议相关的材料)。文科处根据会议实际召开情况调整资助额度,同时将活动内容以摘要方式在文科处网站发布,并将信息上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七、会议如出版学术会议论文集,须在封面标注“中国海洋大学‘985工程’海洋发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经费资助”字样。若论文集内容与海洋相关,须在封面加注“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资助”字样,同时在封面、书脊加注基地徽标(附件四),并报送文科处3本存档。
联系人:龙 颖 联系电话:66786076
文科处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世纪先风”学术会议申请表.doc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世纪先风”学术会议申报书.doc
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世纪先风”学术会议总结表.doc
附件4:基地徽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