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加大对文科发展的支持力度,提高文科的整体水平,学校将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长期设立文科培育类专项,旨在与文科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构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文科项目资助体系。在该专项的评审立项过程中将发挥相关学科和学院的主导作用,按照研究方向分批次确立资助项目,提升具有一定潜质的教师的科研能力,以满足实力较弱学科的发展需要,促进其凝练学科方向、加强团队建设。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基础教学中心、社科部在编在岗的教师。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培育专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专项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2.已获得中国海洋大学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资助。
二、申报、评审方式
申请人需根据《中国海洋大学2014年文科培育专项申报方向指南》(见附件1)进行申报,经过评审择优立项。本年度计划分两批次申报,第二次申报事宜另行通知。
三、研究期限
起始时间为2014年5月1日,研究期限为2年。
四、资助经费
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左右,分两期拨款。立项时拨付第一期经费,约为预算总额的70%,第二次拨款经费额度视项目结项情况而定。当期拨款经费必须在拨款当年使用完毕,结余经费年底收缴上交学校。
五、结项要求
1.项目的成果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批准号)”字样。
2.项目负责人需发表一篇CSSCI来源期刊或者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或者CSSCI来源集刊,另外,艺术系的项目负责人也可以在以下刊物发表文章:《乐府新声》、《星海音乐学院学报》、《音乐创作》、《钢琴艺术》、《舞蹈》、《美术》、《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版)》、《中国音乐教育》。
3. 项目负责人在研期间至少参加一次高水平学术会议,拜访一位知名专家学者,举办一次小型学术研讨会(学科相近的项目可联合举办)。
六、申报时间
申请人需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申请书》(见附件2),经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于2014年5月13日将《申请书》和《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文科处。
联 系 人:侯玉峰
联系电话:66786103
E - mail:hyf@ouc.edu.cn
文科处
2014年4月28日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2014年文科培育专项申报方向指南.doc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