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通知

关于2015年度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基地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7-08浏览次数:1065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于20056月成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我校文科最重要的科研平台。根据教育部基地管理办法和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十二五”科研项目规划总体要求,2015年度基地重大培育项目和自设项目将面向校内外公开招标,现就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课题指南和资助额度
  2015年度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设基地重大培育项目和自设项目两类,其中基地重大培育项目2项,每项资助经费7-10万元,基地自设项目2-4项,每项资助经费7万元左右,两类项目的选题参见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2015年度招标课题指南

二、投标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在岗在编人员,其中申请基地重大培育项目需具有正高级职称,申请基地自设项目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投标:
  1、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基金各类项目尚未结项者。
  2、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重大项目尚未结项者。

三、项目级别和研究年限

两类项目级别均为省部级,项目研究年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四、中期检查要求和结项要求

    具体要求参见《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海大文科字〔20111号)。

五、项目的所有成果均需注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基金资助(批准号)”。

六、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申报者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项目申请评审书》,依据选题进行设计论证,于201495日前提交纸质评审书1份至中国海洋大学文科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sunshanhao@ouc.edu.cn

2、学校对申请书进行通讯评审,通讯评审合格后学校将于201412月前组织会议评审,根据会议评审结果最终确定拟立项项目和资助金额。

3、学校择优申报2016年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重大培育项目如果申报基地重大项目未获立项,该项目将被降为基地自设项目。

 

联系人:孙善浩  电话:0532-66786102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行远楼401室,中国海洋大学文科处,邮编:266100

 

附件:

1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2015年度招标课题指南
2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项目投标评审书》

3、《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海洋大学文科处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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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海发院项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