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通知

关于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四类专项任务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30浏览次数:1775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教育部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申报条件,我校可申报的专项项目为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项目四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人和限项要求:

   (一)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人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我校限报2项。

   (二)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等,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我校限报2项。

   (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分为一类课题、二类课题、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三种。一类、二类课题申请人必须是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申请人必须是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学院党委副书记、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等)。每类限报2项,我校限报共6项。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相关管理岗位工作者。不限项。

    二、申报条件: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专项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2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二)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三)连续2年(本次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三、申报流程:

    124日中午12点前,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申请人将申请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课题组成员、前期相关成果等信息发送至hyf@ouc.edu.cn,由学校进行筛选。

    225日下午15点前,文科处将筛选结果、后期申报事宜通过短信和邮件通知每一位申请人。

    332日――33日下午17点期间,所有专项项目申请人将最终电子版申请书(只发申请书电子文档、文档名为申请人姓名、不要设置密码、不要在32日前发送)发送至hyf@ouc.edu.cn,由文科处负责统一上传。

    4.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按照要求签字后于39日集中交至文科处,纸质版本与最终电子版不符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四、各类项目具体申报要求、项目指南见附件。

 

    联系人:侯玉峰    联系电话:66786103

 

                                                   文科处 

                                                 2015130

   

    附件:专项项目申报要求、项目指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