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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协同创新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27浏览次数:593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大力实施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重要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充分利用山东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的平台作用,加强对“重大现实问题、重大理论问题、重大实践经验”的研究,更好地服务科学决策,经研究决定,会同山东社会科学院设立“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协同创新研究专项”。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项目研究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我省省情,坚持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前瞻性、战略性研究,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为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决策咨询和对策建议。

2、项目申报要以《2015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协同创新研究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1)为依据。《课题指南条目主要规定的是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紧扣选题研究方向,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3、项目选题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统一,瞄准学科前沿,突出问题导向,服务科学决策,注重前瞻性、针对性和实用性。要突出应用对策性研究,避免一般的学理性研究和与社会实践脱节的纯学术研究。

4、项目研究要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展开,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对于具有较强针对性、实用性的研究成果,将以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山东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的名义,及时向省领导报送,供科学决策参考。

二、申报条件

1、本研究专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9万元,一般项目为3万元。资助经费按科研经费、精品报偿的形式分三批次拨付,立项后首次拨付总额1/3的科研经费,结项合格后第二次拨付总额1/3的科研经费,如果是对科学决策发挥重要作用的研究成果,再以精品报偿的形式拨付经费总额的1/3。完成时限为20169月底。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

2、本研究专项采取公开申报和单位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社科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凡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研究或者教学人员均可申报。申报材料中的项目类别为“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协同创新研究专项”。

3、项目申报不受是否承担在研国家社科基金以及除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以外的其他省级研究项目的限制。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

4、申报人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和《活页》(见附件3)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申报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

5、申报项目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三、项目管理

1、获准立项的《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2、本项目为山东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资助项目,研究和经费开支等日常管理工作应按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和山东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的有关要求进行,山东社会科学院具体负责有关日常管理的协调工作。研究项目实行信誉管理制度。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研究专项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项目结项在报送研究报告进行鉴定时,需附送至少一篇具有创新性、前瞻性、针对性、实用性,字数为5000字左右、适合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对策性建议一份,由山东社会科学院负责统一向省领导和有关部门报送。

4、为进一步增强项目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服务,对一般项目的研究成果获得省级领导肯定性批示、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获得正省级领导批示或两个副省级领导批示并进入有关部门决策的,经审核后可免于鉴定。为扩大山东社科理论界的影响,凡研究成果以“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山东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的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等中央重要媒体发表的,可直接予以结项。

四、其它事项

1、申请人需在112日中午12点前将《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发送至hyf@ouc.edu.cn。文科处将于113日中午点前反馈修改意见,如未收到修改意见即可打印申请书。

2、接到修改意见的教师于114日下午5点前将修改后的《申请书》和《活页》发送至hyf@ouc.edu.cn,文科处在115日中午12点前回复审核意见。如未收到回复意见即可打印申请书。

3、纸质版一式6份于116日中午12点集中报送文科处。

 

              文科处

                        20151027

   

    附件1:2015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协同创新研究专项课题指南.doc
    附件2、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项目设计论证》活页.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