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通知

关于申报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教育部社科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1-06浏览次数:2259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教育部社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今年国家社科基金继续限项申报,教育部社科项目不限项,两类项目不能同时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名额分配

1、原则上正高级职称教师自动获得申报资格,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学校的答辩论证会。

2、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政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基础教学中心教育系的副高级和中级职称教师必须参加答辩,文科处根据答辩结果确定申报名额。

二、答辩论证安排

1、文科处于1223已征集、汇总了申报意愿,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部分教师的项目申报类别,申请人须按照调整后的结果(见附件1)准备相应申请书参加答辩。

2、学校今年只组织一轮答辩论证会,时间定于120日左右。115日前文科处将各学院答辩时间、地点、专家名单汇总后发给社会科学部和基础教学中心,社科部和基础教学中心除教育系的其他单位项目申请人可依据学科特点自愿参加相关学院的答辩,具体协调联络工作由文科处侯玉峰老师负责。

3、答辩会现场按照国家社科基金在前、教育部项目在后的顺序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可与侯玉峰老师联系,调整顺序。项目申请人须准备《申请书》(具体份数另行通知)参加答辩。文科处根据专家投票结果,确定国家社科申报名单。125,文科处将通过短信和邮件的方式通知未获国家社科基金申报资格的教师转为申报教育部项目,获得国家社科申报资格的申请人不予通知。

三、提交材料的相关事项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1、《申请书》及《活页》(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打包发送,压缩包名为申请人姓名)电子版于219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hyf@ouc.edu.cn,文科处在220日下午5点前回复审核意见。如未收到回复意见即可打印。

2、接到审核意见的申请人于221日中午12点前将修改后的申请书发送至hyf@ouc.edu.cn,文科处在22日中午12点前回复意见。如未收到回复意见即可打印。

3、集中受理纸质材料时间为2239:0016:00,申请人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书》及《活页》一式7份(包括1份原件和6份复印件,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按照要求签字;活页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放在7份申请书的后面,申请书和活页统一用长尾夹夹好)。

(二)教育部项目:

1、申请人需在22531中午12点期间将申请书(只发申请书电子文档,文档名为申请人姓名、不要设置密码为了避免造成与国家社科申报混乱,请不要在225前发)发送至hyf@ouc.edu.cn。文科处在33下午5点前回复审核意见,如未收到回复意见即可打印申请书,并自行上传申请书电子版至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http://xm.sinoss.net/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2、接到修改意见的教师于34下午5点前将修改后的申请书发送至hyf@ouc.edu.cn,文科处在35中午12点前回复审核意见。如未收到回复意见即可打印申请书,并自行上传申请书电子版至申报系统。

3、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3717点,逾期不再受理。

4、纸质版一式两份按照要求签名后于3119:00――16:00集中报送文科处。

四、其他事项

1、由于今年申报时间集中且申报政策变化较大,不明事宜请咨询文科处。

2、所有申报表格请用word2003软件编写,申报期间请务必保持手机和邮箱畅通。申报材料必须使用本通知附件并请认真阅读《申报须知》。

3、国家社科项目务必将最终版《申请书》、《活页》同时发送,两类项目纸质版与最终电子版不符造成的后果由申报教师本人承担。

420122015年我校获批立项的国家社科和教育部项目申请书,以及部分国家自然基金的申请书,已发送至各学院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转发申请人或至海大社科管理群共享文件中下载(QQ群号217289979)。

5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原文链接: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5/1215/c219469-27929558.html;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通知原文链接:http://www.sinoss.net/2016/0106/68308.html;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下载(2016版)下载链接:http://xm.sinoss.net/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联系人:侯玉峰

联系电话:66786103  

邮箱: hyf@o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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