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通知

关于申报2016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08浏览次数:739

基础教学中心、社会科学部、外国语学院:

2016年度山东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类项目仅限基础教学中心、社会科学部和外国语学院的讲师申报。

二、我校只能申报自筹经费项目,出资证明由文科处统一出具。按期结项并达到一定标准,我校将进行资助。具体规定见《中国海洋大学文科纵向自筹项目资助办法――海大文内字【2013】2

三、申请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风,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与精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55岁以下。已列入国家、省有关部门科研计划的项目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申报。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二)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发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四、申报程序

(一)学院初评及申请书审核:初评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经评审排序后,由科研秘书于2015年3月18日12点前将《学院项目申报统计表》(附件1发送至sunshanhao@ouc.edu.cn。各位申请人于32112点前将《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A)》、《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B)》电子版发送至sunshanhao@ouc.edu.cn。文科处将于201532217点前通过邮件向申请人反馈审核意见并告知网上申报用户名和密码。

(二)网上提交及审核:323日――27日申请人登陆“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工作平台”,网址:http://211.86.62.60)填写并提交《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A)》、《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B)》,同时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其中,《申请书(B)》及其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现人员姓名、单位名称等影响匿名评审的内容,《申请书(A)》及其附件材料不得匿名。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操作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53188391680,邮箱:sduservicems@sdu.edu.cn

(三)最终材料提交:各位申请人于41日集中报送纸质版申请书并发送最终电子版至sunshanhao@ouc.edu.cn。报送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A)》(1份)、《申请书(B)》(一式3),分别连同附件材料左侧装订成册。电子版包括《申请书(A)》、《申请书(B)》(含附件)的PDF格式文件。

 

教育厅联系人:刘伟、陈婷  联系电话:05318191656481916572

文科处联系人:孙善浩   联系电话:66786102

 

附件:

1、《学院项目申报统计表》

2、项目申请书(A

3、项目申请书(B

 

文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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