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第一届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一)凡列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和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教育科学“十一五”、“十二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均可参评。所有成果须在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完成结题或被行政部门采纳(转化为行政决策);
(二)凡未列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和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教育科学“十一五”、“十二五”规划,但是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决策采纳的教育科研成果,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三)凡已在往届国家或山东省教学成果奖评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奖(人文社会科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中获得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二、申报要求:
(一)本届优秀成果评选奖励不限项。
(二)申报者在山东从事教育工作。
(三)以集体署名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主编、第一作者申报。
(四)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五)申报成果奖者本届限报一项成果。
三、申报程序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报者填写《第一届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匿名活页、汇总表,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电子版,打包后于6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hyf@ouc.edu.cn。 文科处将于6月13日下午15点前向申请人反馈审核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即可打印。
(二)报送成果材料要求:申报评审书一份,匿名活页(一式三份),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材料、结题证书、获奖证书、成果应用或采纳证明等),一式四份,其中三份匿名,一律装订成册。6月15日报送至文科处。
联系人:侯玉峰
联系电话:66786103
邮箱:hyf@ouc.edu.cn
附件1、第一届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doc
附件2、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3、活页.doc
附件4: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