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一带一路”建设专项课题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开展“一带一路”建设2016年专项课题承担单位公开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题目及要点参见附件1;
二、申报有关要求
(一)上述相关领域的正高级研究人员可以组织申报课题。
(二)课题1-4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课题5-16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三)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三、课题执行时间
课题执行时间为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课题承担单位应在2016年12月底前提交中期成果,2017年7月底前提交最终报告。
四、其他事项
(一)此项目级别认定为省部级;
(二)申请人认真填写“一带一路”建设专项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于6月28日前发送电子版至hyf@ouc.edu.cn,文科处将于7月1日下午15点前向申请人反馈审核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即可打印。
(三)报送成果材料要求:A4纸打印的《申报表》一式3份;
(四)7月4日9:00-11:00集中受理纸质材料。
附件1:课题题目.docx
附件2:“一带一路”建设专项课题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