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人文讲坛2016年第六十三讲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2-23浏览次数:2617


一、题目:政府规制的法律原理

二、主讲人:宋华琳

三、时间:1226日(周一)19:00-21:00

四、地点:法政学院会议室(407

五、主办单位:法政学院、文科处

六、主讲人简介:宋华琳,南开大学法学院三岗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助理。兼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暨学术委员会委员、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比较行政法、政府规制法、食品药品法。在高层次核心专业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译文若干,其中多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收录或转载,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课题二十余项。专著《药品行政法专论》获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成果奖,另有译著六部。曾获天津市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入选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南开大学百名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参与《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修改的部分相关工作,参与若干食品药品监管法规政策的修订或起草。

七、内容提要:政府规制是现代国家治理的一项重要而基本的手段。政府对各类规制措施的运用扩展了国家的治理能力,但同时也为行政法治提出了诸多挑战。深入思考与政府规制有关的法律原理是有效应对这类挑战的前提。

 

联系人:戴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