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单位: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主要类别之一,为做好该项目申报工作,现就征集申报意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项目主要资助对中国学者在国内已出版优秀成果的翻译及译作在国外的出版发行;版权属于中国的社科类外文学术期刊,直接以外文写作且内容完成80%以上的中国学者的著作,也可申请资助。
2、项目资助文版以英文、法文、西班牙文、俄文、德文、日文、韩文、阿拉伯文等8种为主,其他文版也可资助;覆盖国家社科基金25个学科(不含军事学)。翻译既要保证忠实于原著,又要符合国外受众的语言习惯。
3、申报成果形式以单本学术著作、学术期刊为主,少量高质量的专题论文集、系列学术丛书也可申报。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受到中华社会科学基金(Chinese Fund for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Sciences)资助,或按全国社科规划办要求增加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标识。一般性通俗读物、文学作品等非学术性成果不予受理。
4、申报成果应不少于10万字。篇幅超过30万字的要适当改写和压缩,单本学术著作和专题论文集最多不超过50万字。
5、项目成果须以外文或中外文对照形式由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单独出版或中外出版机构联合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
6、申报人需具备本学科领域较高专业水平和双语写作能力、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7、学术著作类成果,申请人须提前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并妥善处理好所翻译著作的版权相关事宜,即如果申请人不是所翻译原著的著作权人,必须获得相应著作权人的授权证明。
二、意向申报
申报人需填写《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意向调查表》(附件1),于3月25日13:30前发送至hyf@ouc.edu.cn。
三、其他事项
1、已承担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负责人如申报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可将基本科研项目名称变更为拟申报的中华学术外译项目;
2、为鼓励申报,学校将根据申报人准备情况在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设立项目申报启动资金;
3、《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选题目录》见附件2;
4、本次意向征集不仅限于2017年度,3年内拟申报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申报人均可提交意向调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