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通知

关于申报2017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凯发布时间:2017-04-13浏览次数:1190

各文科单位:

2017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含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研究专项、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专项、统战工作研究专项、金融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加强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推进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建设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服务。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申报项目可以围绕课题指南(见附件2)设计选题,也可自行设计选题。基础理论类研究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选题应结合学科建设,拓展理论深度,注重中国特色,着力推出对理论创新和文化创新具有重大影响的研究成果。应用对策类研究应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选题应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青岛地方特色和区域优势,为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资格。申报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机关、企事业单位具有研究能力的人员可联合科研单位开展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参与其他年度项目合计不超过两项。已承担在研的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包括市社科规划年度项目、招标项目、委托项目、中心项目、“双百”课题等)的负责人,不能参加此次申报。

(三)项目类别。本年度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专项项目,均为后期资助经费项目。

(四)成果形式。本年度申报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著作、研究报告或网络成果。研究报告类成果,仅限应用对策类研究内容。网络成果,应为在互联网上首发的研究成果。

(五)完成时间。论文、网络类研究成果的完成时间为12年,著作类研究成果的完成时间为23年,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的完成时间不超过1年(均以立项通知书确定的立项时间起算)。不能按期结项的,应以书面形式申请延期结项。

(六)结项要求。论文类研究成果应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等中央媒体发表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文章;或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在青高校和科研机构学术期刊、《大众日报》和《青岛日报》理论版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文章。

著作类研究成果应由国内出版社用国际标准统一书号出版。

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完成后,需提交正文不少于5000字的结项研究报告,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及时报送至市社科规划办。市社科规划办负责审核研究成果,提出修改意见,并向有关部门报送研究成果。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结项,需获得市委常委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副市长等领导的推广性批示。

网络类研究成果应在网络上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文章,点击量、转发量、跟帖和点赞数量累计不少于10万次(以独立IP地址、独立网络账号计算,重复转发数量不计),同时参考跟帖、点赞和评论的内容。市社科规划办将组织网络管理、研究方面的专家进行结项评审。

各类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或获得批示时,均应注明“2017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

获准立项的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承担方要按照项目申请书设计进行研究。若有变更项目负责人、改变项目名称、改变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变更或增补项目组成员、项目延期完成、中止项目协议、撤销项目等重要事项变更者,应向市社科规划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

三、评审办法

(一)评审程序。2017年度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评审采取网络评审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社科规划办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社科评委开展网络评审;网络评审结果产生后,组织网络评审评委进行会议评审,复核网络评审结果;会议评审结果经网络公示后,报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审批。为提高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质量,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市社科规划办将邀请省内外部分社科专家参加网络评审。

(二)经费支持。市社科规划项目均实行后期资助,延期结项的项目不给予后期资助。论文、网络类研究成果每项资助0.51.5万元,其中,依据刊物或网络影响力,按照0.5万元、1万元、1.5万元三个档次进行资助。著作类研究成果每项资助23万元,其中,2年内完成研究成果的每项资助3万元,3年内完成研究成果的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每项资助11.5万元。

对按要求结项的项目,办理结项手续,拨付后期资助经费。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智库建设和省财政厅关于科研人员绩效支出等有关文件精神,本项目智力成果费的比例为单项经费总额的50%。对完成质量较好的论文、网络、著作、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每项奖励0.30.5万元。

(三)监督形式。市社科规划办邀请高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及实际工作部门有关同志担任评审监督员,全程参与市社科规划项目立、结项及评审工作,进一步增强市社科规划项目评审的公开、公正性。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的相关通知、表格及评审结果将在青宣网(www.qdxc.gov.cn)及时发布。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书填写要求。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除封面填写内容用三号宋体外,其余均用小四号宋体。“项目类别”填写一般项目或专项项目,“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如“哲学”。

(二)申报方式。申请人应于421日中午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hyf @ouc.edu.cn。项目申请书均以“中国海洋大学+项目负责人姓名”作为文档名称,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申请书不需报送纸质版。

     联系人:侯玉峰

     联系电话:66786103



   

    附件1: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课题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