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通知

关于申报2018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者:李凯发布时间:2018-04-20浏览次数:1832

各有关单位:

    2018年省社科规划研究专项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把握我省发展阶段性特征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坚持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着力提升社科研究原创能力,着力加强应用对策研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实现走在前列的目标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1.选题要注重强化问题意识、把握正确导向。项目申报以《2018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为依据,基础研究要瞄准学科前沿,体现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以我省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和走在前列进程中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体现时代性、针对性,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2.本年度设立以下专项: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专项、干部政德教育研究专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协同创新研究专项、党的创新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财政研究专项、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青年学者重点培养计划研究专项、社科普及应用研究专项、中共山东党史研究专项、山东人才发展研究专项、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齐鲁文化走出去研究专项、互联网发展研究专项、传统艺术传承与创新研究专项、会计研究专项、金融研究专项、旅游发展研究专项、审判研究专项、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专项、齐鲁文化人才专项,共计20类项目。各类项目申报细则请详阅《关于做好2018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所有项目一级学科填报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附件3)填写。

3.2018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课题指南除有特殊规定的以外,所列选题条目仅作为研究范围和方向,不是具体题目,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

4.为提高项目申报和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规范课题研究结项工作,促进多出优秀成果,项目结项在报送研究报告进行鉴定或报送专著的同时,需附送课题立项后在有国家正式刊号的期刊上发表的、与研究课题相关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除特殊规定外,重点资助项目需报送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2篇(其中1篇需是CSSCI来源期刊);一般资助项目和青年资助项目需报送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1篇。以上项目还应同时满足《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不予结项。

5.为进一步增强项目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服务,对研究成果得到省领导肯定性批示、进入有关部门决策的,经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核后可免于鉴定。为扩大山东社科理论界的影响,凡研究成果以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等中央媒体发表的,凭当年发表报刊可直接结项。

三、申报办法

1.高等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均可申报,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年龄均不能超过35周岁(1983419日后出生)。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就2018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专项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2)省社科规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3)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3.本年度项目经费来源由各设立项目单位和省社科规划办资助。除有特别规定的外,一般项目经费为23万元。本年度研究专项不设自筹经费项目。申报者应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和《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4),认真做好经费预算,其中间接经费预算额度为总经费预算的50%

4.申报人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5)和《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活页》(附件6)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5.申报课题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6.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7.获准立项的《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四、申报额度

各类专项申报额度详见下表,表中未列专项不受额度限制。

单位

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协同创新专项

党的创新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专项

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专项

山东传统艺术传承与创新研究专项

齐鲁文化走出去研究专项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

互联网发展研究专项

会计专项

  

外语

专项

青年学者重点培养计划

社会科学普及专项

金融专项

管理学院

1

1

  

  

  

  

1

3

  

1

  

1

经济学院

1

1

  

  

  

  

1

  

  

1

  

1

法政学院

1

1

  

  

  

  

1

  

  

1

1

  

外国语学院

  

  

  

  

  

  

  

  

2

1

1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1

1

  

2

4

  

1

  

  

1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

2

  

1

2

  

  

  

  

1

  

基础教学中心

  

  

  

3

  

  

1

  

  

  

  

  

    1.各单位自行组织申报项目的初审,按照分配名额上报。

    2.各单位申报的青年项目不少于总名额的20%

    五、申报安排

    1.42617点前,各单位由科研秘书将《2018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7)电子版发送至xuxiaokun@ouc.edu.cn

    2.项目需通过“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http://sdsk.sdchina.com/project/Login.aspx?type=1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详见山东社科办申报系统学者使用说明(附件8)。系统申报开放时间为:2018521日至28日下午17:00。网上申报信息需与纸质版申请书完全一致。

    3.51712点前,申报人将申请书和活页打包发送至xuxiaokun@ouc.edu.cn(文件请用以下格式命名:姓名-申请书;姓名-活页)。文科处将在52117点前通过邮件反馈审核意见,未接到反馈意见即可打印材料并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报信息;需要修改的教师需在523日中午前发送修改过的申请书和活页,文科处将在524日中午前通过邮件反馈审核意见,未接到反馈意见即可打印材料并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报信息。纸质版申请书必须与网上系统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4.文科处将于525日(9:00-12:0014:00-16:00)集中受理纸质申报材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2份、申请书7份),逾期不予受理。最终版项目申请书、活页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xuxiaokun@ouc.edu.cn

联系人:徐晓琨

联系电话:66786102

  

  

                 文科处

                    2018420


附件:2018年山东省社科项目申报附件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