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青岛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通知,考虑到社科成果的反响周期比较长的特点,为了更好地开展社科评奖工作,青岛市第三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做出如下调整:
1.申报范围扩大:本次申报参评成果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未参加过青岛市第30次、31次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的成果也可以申报参评。已参评(无论是否获奖)不得再次申报,重复申报参评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五年参评资格。
2.申报时间延长:申报人请于2018年6月21日中午12:00前将《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和《青岛市第三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文科处邮箱:xuxiaokun@ouc.edu.cn(命名格式:“申报人姓名-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申报人姓名-青岛市第三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文科处将于2018年6月25日17:00前回复审核意见。如未收到审核意见,即可打印评审表。
纸质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6月27日上午12:00前交至文科处(行远楼401)。
3.申报人需详阅《青岛市第三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附件),未尽事宜按此细则执行。
联系人:徐晓琨
联系电话:66786102
电子邮箱:xuxiaokun@ouc.edu.cn
附件:青岛市第三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实施细则5.14.doc
文科处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