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通知

关于推荐201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徐晓琨发布时间:2018-06-28浏览次数:1172

各有关单位:

2018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对成果完成人和推荐单位的要求。

1.成果第一完成人应为驻鲁高校的教师或科研人员。

2.成果完成人应是对推荐成果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人员,完成单位应是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按贡献大小排序。

3.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推荐,第一完成单位须为驻鲁高校。

4.由中外学者合作完成的论著,中国学者应为主要作者,且不存在知识产权权属争议,并由国外学术机构或人员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以第一完成人申报一项成果。

(二)对推荐成果的要求。

1.人文社科类成果:

1)推荐成果须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附件1)规定的推荐条件。

2)推荐成果须为201711日至20171231日间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编、译除外)和经验收鉴定的科研成果。

3)推荐论文必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不含增刊、专辑等)以上发表。

2.其他要求:

1)成果署名单位与推荐单位不一致的,应由原署名单位出具知识产权转授证明。

2)多卷本著作、系列论文原则上应整体推荐。作为整体推荐的成果,必须是与书名或论文题目具有内在联系的系统研究成果。

3)人文社科类外文成果应附中文翻译稿,外文著作应附章节和主要内容中文翻译稿。

4)教学研究成果,书评,教材类、宣传类、生活类、科普类、艺术作品类、文学创作类、资料汇编(含文集)类、综述类、《手册》与《指南》工具书类等文章和出版物不得推荐。

5)没有《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得推荐的情形。

6)高校应积极推荐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系统化学理化学科化研究宣传阐释的成果;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相关研究的成果;围绕贯彻落实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战略部署,深入开展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研究的成果;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深入开展伟大历程、历史成就、历史经验、历史规律研究的成果。

7)为贯彻《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鼓励高校择优推荐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学研究阐发、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果。

8)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精神,鼓励高校择优推荐在我省贫困地区脱贫需求以及脱贫对策等方面取得的研究成果。

9)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鼓励高校择优推荐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战略和海洋强省建设方面取得的研究成果。

(三)实行限额推荐。

单位名称

管理学院

经济学院

法政学院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外国语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基础教学中心

推荐名额

2

2

2

2

2

2

2

各单位在推荐名额外,可再推荐一项候补。

二、推荐程序

(一)学院(中心)初评。各单位要根据推荐条件及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项目推荐和评审。初评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7月6日中午12点前报送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至文科处邮箱xuxiaokun@ouc.edu.cn

(二)网上推荐。本次评奖通过“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中“成果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作平台”)推荐。申报账号和密码于79日中午12点前通过邮件告知申报人。获得申报资格的教师使用申报账号和密码登陆“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网址:http://221.214.56.13:8191/)进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712日下午17点。

(三)网上审核。文科处将在713日下午17点前按照推荐限额、条件及要求对推荐的项目完成网上审核,审核合格的项目方能上报。

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与技术支持联系,技术交流QQ群号:807920230

三、报送要求

1.文科处审核完成后,通过工作平台在线打印以下材料:

人文社科类成果:《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A表)》及附件材料1份、《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B表)》及附件材料2份。附件材料包括著作原件、论文复印件、研究报告及其采用证明复印件等。

推荐书须通过工作平台生成,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附件材料一起左侧装订成册(不要另加封面);B表及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异。

2.以上纸质材料请于2018717日上午9:00-12:00交至文科处。逾期不再受理。

3.评奖结束后,推荐材料不再退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晓琨

联系电话:66786102

电子邮箱:xuxiaokun@ouc.edu.cn

                                                          文科处

                                                      2018628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docx

附件2.201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3.201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学科门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