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实施细则》(海大文科字〔2014〕1号)要求,现将2019年度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专项面向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基础教学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在编在岗教师。申请人年龄须在40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有留学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专项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课题组至少有一位成员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有资)资助;
2.已经获得中国海洋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包括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科研专项、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以及其他专项)资助。
二、申报及评审方式
申请人需根据《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申报方向指南》(附件1)进行申报,经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三、研究期限
研究起始时间为2019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四、资助额度
本次申报不设定预算控制额度,申报人根据项目研究实际需求,实事求是提出项目经费需求。总经费额度不超过3万元。
五、结项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或以上)
(1)在研期间获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
(2)项目负责人需发表1篇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集刊)或北大核心期刊或经学校认定的其他核心期刊文章。
项目研究成果发表、出版时,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批准号)”字样。
六、申报要求
1.申请人恪守科学道德,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较高的科学创新能力,有可靠时间保证;
2.申请人可到本单位科研秘书处领取往年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作为写作规范参考;
3.申请人需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申请书》(见附件2),经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于2018年8月31日12点前将《申请书》和《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文科处。文科处将在9月11日中午12点前通过邮件向申请人反馈修改意见,申请人须于9月14日中午12点前报送申请书最终电子版;
4.未尽事宜,请详见《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实施细则》(附件4)。
联系人:徐晓琨
联系电话:66786102
E-mail:xuxiaokun@ouc.edu.cn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申报方向指南.doc
附件4:关于印发《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大文科字〔2014〕1号.pdf
文科处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