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通知

关于申报2019年度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的通知

发布者:徐晓琨发布时间:2018-07-09浏览次数:836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实施细则》(海大文科字〔20141号)要求,现将2019年度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专项面向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基础教学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在编在岗教师。申请人年龄须在40岁(197811日以后出生)以下,有留学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7311日以后出生)以下。

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专项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课题组至少有一位成员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有资)资助;

    2.已经获得中国海洋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包括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科研专项、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以及其他专项)资助。

 

二、申报及评审方式

申请人需根据《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申报方向指南》(附件1)进行申报,经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三、研究期限

研究起始时间为201911日,截止时间为20201231日。

 

四、资助额度

本次申报不设定预算控制额度,申报人根据项目研究实际需求,实事求是提出项目经费需求。总经费额度不超过3万元。

 

五、结项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或以上)

   1)在研期间获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

   (2)项目负责人需发表1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集刊)或北大核心期刊或经学校认定的其他核心期刊文章。

    项目研究成果发表、出版时,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批准号)”字样。

 

六、申报要求

    1.申请人恪守科学道德,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较高的科学创新能力,有可靠时间保证;

2.申请人可到本单位科研秘书处领取往年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作为写作规范参考;

3.申请人需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申请书》(见附件2),经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于201883112点前将《申请书》和《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文科处。文科处将在911日中午12点前通过邮件向申请人反馈修改意见,申请人须于914日中午12点前报送申请书最终电子版;

4.未尽事宜,请详见《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实施细则》(附件4)。

 

  联系人:徐晓琨 

  联系电话:66786102 

  E-mailxuxiaokun@ouc.edu.cn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申报方向指南.doc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关于印发《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大文科字〔2014〕1号.pdf 

 


                                                                    文科处                                                                                       20187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