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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中国海洋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学术外译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徐晓琨发布时间:2018-08-20浏览次数:568

各有关单位: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主要类别之一,主要资助代表中国学术水准、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反映中国学术前沿的学术精品以外文形式在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旨在深化中外学术交流与对话,增进世界了解中国和中国学术,增强中国学术国际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为引导相关学科的教师积极申报,促进其学术水平的提升,我校于2017年设立中国海洋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学术外译培育项目,其中两个资助项目获批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立项。学校将继续支持中央高校基本科研学术外译培育项目,现将2019年度中国海洋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学术外译培育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专项面向文科在编在岗教师,每位申请者限报一项,其中:

1.承担校基本科研项目已结项的老师,可以申报学术外译培育项目,同时鼓励今年计划申报校基本科研培育项目的老师积极申报学术外译培育项目。申请人需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学术外译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1)及《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

2.在研的基本科研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3或附件4)及《中国海洋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学术外译培育项目申请书》,申请变更为学术外译培育项目。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930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2.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资助;

3.已获得中国海洋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学术外译培育项目资助。

二、申报及评审方式

申报人可选择我国当代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或围绕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选题(附件5进行申报,经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三、研究期限

2-3年。

四、资助额度

本次申报不设定预算控制额度,申报人根据项目研究实际需求,合理提出项目经费使用计划。总经费额度不超过5万元。若其外译学术著作后续未获得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立项,学校将给予出版经费资助,资助额度为出版合同额度的60%

五、结项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或以上:

1.在研期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

2.已完成项目申请书中承诺的事项,同时项目成果由《国外权威出版社目录》(附件6[依据《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2018)》确定]中的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项目成果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批准号)”字样。

六、申报要求

1.申请人恪守科学道德,学风端正扎实,有可靠时间保证。项目资助我国当代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尤其是列入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选题成果的翻译出版;

2.获得资助的校学术外译培育项目负责人,项目结项前如符合当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申报条件,则必须申报;

3.请申请人于926日中午12点前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版、相应著作人授权证明及国外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意向书)扫描件发至邮箱xuxiaokun@ouc.edu.cn,文科处将于109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向申请人反馈修改意见。申请人请于1011日上午1200前报送最终电子版申请书,并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份至文科处。

 

     联系人:徐晓琨      

     联系电话:66786102  

     邮箱:xuxiaokun@ouc.edu.cn   


    附件1. 中国海洋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学术外译培育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教师科研专项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x

    附件4.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专项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x

    附件5.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选题目录.xls

    附件6.国外权威出版社目录.xls


                                                                 文科处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