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学术交流,提升人文社会科学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促进人文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根据《中国海洋大学“世纪先风”学术会议资助专项实施办法(试行)》(海大文科字〔2015〕2号)(附件1)的相关规定,学校在“一流大学建设专项经费”中设立“世纪先风”学术会议资助专项。现将申报2019年度“世纪先风”学术会议资助专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会议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促进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和发展,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由学校主办或承办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高水平全国性学术会议或国际学术会议;
3.以前沿学术问题或国家重大现实问题为主题,能有效提升相关学科水平,提高学术影响力;
4.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出席并做主题报告;
5.有学校中青年学者作大会报告或分会场学术报告,能展示学校教师最新研究成果,提升学校中青年学者的学术知名度。
符合以下条件的,优先资助:
1.已主办或承办多届、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高水平系列学术会议或年度学术会议;
2.全国性专业学会或国家部委主办、学校承办的高水平学术会议;
3.能推动学校优势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发展的高水平学术会议;
4.重点学科方向举办的学术会议;
5.能够积极筹措校外经费支持的学术会议。
二、资助比例及额度
1.获资助的会议数量不超过申请总数的70%。
2.根据申请单位提交的预算,并参考专家评审意见,确定资助经费,额度控制在该会议总预算额度的50%―80%。
三、申报流程
1.申请人向学院(中心)学术委员会提交《“世纪先风”学术会议申请表》(附件2)及《中国海洋大学“世纪先风”学术会议校外专家推荐意见表》(附件3),各学院(中心)学术委员会论证确定2019年度拟推荐的学术会议,每个单位最多可推荐两项;
2.各单位在2019年1月3日前向文科处(行远楼401办公室)报送《“世纪先风”学术会议申请表》及《中国海洋大学“世纪先风”学术会议校外专家推荐意见表》纸质版各一份。其中,《“世纪先风”学术会议申请表》中“党委宣传部意见”由文科处统一报送宣传部审签。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文科处电子邮箱:xuxiaokun@ouc.edu.cn。
3.由学校主办或承办三届及以上的学术会议,不必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世纪先风”学术会议校外专家推荐意见表》,可直接列入学院计划报送文科处,不占学院推荐名额。
4.文科处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学科建设与学术评价专门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指导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确定资助名单。
联系人:徐晓琨
联系电话:66786102
附件1.“世纪先风”学术会议资助专项实施办法(试行).doc
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世纪先风”学术会议校外专家推荐意见表.docx
文科处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