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通知

关于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侯玉峰发布时间:2019-03-03浏览次数:1591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第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我校将结合分配指标,选拔、推荐优秀成果参与此次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学科范围和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次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每人限1项。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11日至201712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附件1)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指标分配

   1. 学校经统计各单位近五年文科科研情况,并根据限额数量,确定各单位推荐指标,如下:

单位

推荐总数

管理学院

3

经济学院

3

法学院

2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2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2

基础教学中心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2. 各单位自行组织申报成果的初审,按照分配名额上报。

   3. 各单位均可申报一个候补成果;候补成果应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的“备注”栏中注明“候补”。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报材料需经由文科处审核后统一上传。个人用户无需注册个人账户。

2.申报者可下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附件3),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在指定截止日期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评审表》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五、申报时间安排

此次申报校内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时间

进度安排

312日前

申请人填写《申报评审表》,提交至本单位科研秘书;

313-18

各单位对本单位拟申报教师进行统计、汇总,填写《申报情况汇总表》;各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评审后,确定上报名单;

319日前

科研秘书提交本单位签章的《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并发送电子版《申报评审表》、《申报情况汇总表》至文科处;

320-29

校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指导组评审后,确定上报名单并公示。文科处对全校材料统一进行网上申报,整理纸质申报材料送交教育部。   

  六、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一)《申报评审表》

1. 电子版要求:word格式

2. 纸质材料要求: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7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A4纸双面打印。

3. 编辑排版要求:《申报评审表》必须使用Windows版的Microsoft Word软件来进行编辑处理(不支持苹果电脑版的Word),且严禁使用金山WPS软件进行任何操作!

如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二)申报成果

1. 电子版要求:成果全文,PDF格式(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

2. 纸质材料要求: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4,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多卷本著作,如报送有困难,可报送1套。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三)相关证明材料

1. 电子版要求:PDF格式

2. 纸质材料要求: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四)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联系人:侯玉峰

电话:66786103

邮箱:hyf@ouc.edu.cn

                                              文科处

                                             201933

附件1: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附件2: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3: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4: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