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此次教育部共向学校下达20项指标。经研究决定,拟推荐“定罪与量刑证明一分为二论”等20项成果(见附件)申报“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2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文科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文科处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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