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我省发展阶段性特征和重点任务,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为实现“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总目标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1. 选题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瞄准学科前沿,体现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以我省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和走在前列进程中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体现时代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鼓励聚焦复杂环境下的发展难题开展协同攻关和跨学科研究。选题以《2019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为依据。除个别专项有特殊规定以外,《课题指南》所列选题条目仅作为研究范围和方向,不是具体题目。申请人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2. 本年度设立以下专项:干部政德教育研究专项、新时代文明实践研究专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协同创新研究专项、党的创新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省社科规划青年学者重点培养计划专项、齐鲁文化人才专项、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研究专项、山东人才发展研究、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共山东省地方党史研究、统一战线理论研究、社科普及应用研究、金融研究、审判研究、外语研究专项,共计15类项目。各类项目申报细则请详阅《关于做好2019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dsk.sdchina.com/show/665.html)。所有项目一级学科填报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附件2)填写。
三、申报办法
1. 高等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均可申报,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
2.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就2019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专项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3)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3. 本年度专项经费来源由各合作单位资助。除有特别规定外,一般项目经费为2—3万元。本年度研究专项不设自筹经费项目。申报者应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和《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3),认真做好经费预算,其中间接经费预算额度为总经费预算的50%。
4. 申报人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4)和《活页》(附件5)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5. 申报课题《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6. 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7. 获准立项的《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四、申报额度
各类专项申报额度详见下表,各单位自行组织申报项目的初审,按照分配名额上报。
单位 | 干部政德教育研究专项
| 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协同创新研究专项
| 党的创新理论与实践研究专项
| 青年学者重点培养计划研究专项
|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
|
外语研究专项
|
金融研究专项
| 社科普及应用研究专项
| 中共山东省地方党史研究专项 | 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 | 新时代文明实践研究专项 | 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研究专项 | 山东人才发展研究专项 | 齐鲁文化人才专项 |
审判研究专项 |
管理学院 |
| 1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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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不限项 | ||||||
经济学院 |
| 1 |
| 1 |
|
| 1 |
| |||||||
法学院 |
|
|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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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 1 | 1 |
|
|
|
| 1 | ||||||||
外国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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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
| 1 |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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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
|
|
| 1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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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础教学中心 |
|
| 1 | 1 |
|
|
| 1 |
五、申报安排
1.4月22日17时前,各单位由科研秘书将《2019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意向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gaoyanan@ouc.edu.cn。文科处将于4月23日17时前反馈对各单位上报意向表的审核意见,各单位确认后可通知相关老师提交后续申报材料。
2. 项目需通过“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http://sdsk.sdchina.com/project/Login.aspx?type=1)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详见山东社科办申报系统学者使用说明(附件7)。系统申报开放时间为5月8日至15日,申报系统5月15日17时关闭,逾期不予受理。网上申报信息需与纸质版申请书完全一致。
3. 5月4日17时前,申报人将申请书和活页打包发送至gaoyanan@ouc.edu.cn(文件请用以下格式命名:姓名-申请书;姓名-活页)。文科处将在5月7日17点前通过邮件反馈审核意见,未接到反馈意见即可打印材料并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报信息;需要修改的教师需在5月9日12时前发送修改过的申请书和活页,文科处将在5月10日17时前通过邮件反馈审核意见,未接到反馈意见即可打印材料并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报信息。纸质版申请书必须与网上系统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4. 文科处将于5月13日(9:00-12:00;14:00-16:00)集中受理纸质申报材料(请一律用电脑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1份、申请书7份;申报重大理论与协同创新研究专项需提交《申请书》11份和《活页》11份),逾期不予受理。最终版项目申请书、活页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gaoyanan@ouc.edu.cn。
联系人:高雅楠
联系电话:66786102
文科处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