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9/0517/c219469-31091039.html)。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从今年起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重点支持文史哲等基础学科、社会科学以及交叉学科的基础性研究。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学术分量厚重、创新性强、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30-35万元。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学术价值较高、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20-25万元。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研究深入、创新程度较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论文,突出对优秀青年学者的科研支持,每项资助金额为20万元左右。
三、申报条件
1.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为一人。鼓励知名专家学者和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2. 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须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3. 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4年5月16日后出生),博士论文答辩等级须达到校级“优秀”以上,论文完成日期为2016年6月1日-2018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4.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
(2)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的成果;
(3)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4)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四、申报办法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个人直接申报;已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指定出版机构签署出版合同或达成出版合作意向的,须出具出版社推荐意见。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须经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后由个人进行申报。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为1-3年,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最长不得超过2年,申请人应按实际研究需要科学测算完成时间。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著作出版资助专项实施办法(海大文内字【2018】1号)》的文件精神,申请人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等两次未获批的学术著作,再申请学校出版经费时资助比例上浮。同时鉴于往年此类项目的立项率较高并且获批项目中青年教师所占比例较高,因此,学校鼓励学校青年教师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积极申报。
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 申报人下载申请书(附件1或附件2)和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确保与申请书有关信息保持一致),认真阅读申请书内的填写注意事项并用计算机进行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见附件4。于6月13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aoyanan@ouc.edu.cn,文科处将于6月17日17:00前反馈修改建议,收到修改建议的老师请于6月18日17:00前将修改后的申请书发送至邮箱gaoyanan@ouc.edu.cn,文科处将于6月19日14:00前回复最终审核意见,如未收到回复意见即可直接打印申请材料。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2. 文科处集中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时间为6月20日9:00-16:00,纸质申报材料包括:(1)申请书7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胶装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申请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6份,且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附修改说明1份(附件5);(3)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需提供答辩等级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答辩决议书复印件;(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见附件6)。
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请同时以压缩包的格式发至邮箱gaoyanan@ouc.edu.cn,压缩包以“姓名+2019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材料”命名,压缩包内的文件分别以“姓名+材料名称”命名。
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各级受理材料的单位将做好申报材料的保密工作。
联系人:高雅楠
联系电话:66786102
电子邮箱:gaoyanan@ouc.edu.cn
文科处
2019年5月21日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
附件5-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博士成果为基础的).doc
附件6-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往年申报过后期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