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2018年度及往年项目结项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标准
(一)2018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项标准。2018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依据当年立项通知书要求进行结项,各类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或获得批示时,均应注明“2018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
1.论文类研究成果应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等中央媒体发表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文章;或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在青高校和科研机构学术期刊、《大众日报》和《青岛日报》理论版发表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文章。
2.著作类研究成果应由国内出版社用国际标准统一书号出版。
3.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完成后,需提交正文不少于5000字的结项研究报告及不超过200字的内容摘要,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及时报送至市社科规划办,市社科规划办负责审核研究成果,提出修改意见,对达到质量要求的,编发《智库成果专报》,向有关部门报送研究成果。研究报告类成果结项,需被《智库成果专报》刊发。
(二)2017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项标准。2017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依据当年立项通知书要求进行结项,各类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或获得批示时,均应注明“2017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
1.论文类研究成果应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等中央媒体发表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文章;或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在青高校和科研机构学术期刊、《大众日报》和《青岛日报》理论版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文章。
2.著作类研究成果应由国内出版社用国际标准统一书号出版。
3.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完成后,需提交正文不少于5000字的结项研究报告,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及时报送至市社科规划办。市社科规划办负责审核研究成果,提出修改意见,并向有关部门报送研究成果。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结项,需获得市委常委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副市长等领导的推广性批示。
4.网络类研究成果应在网络上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文章,点击量、转发量、跟帖和点赞数量累计不少于10万次(以独立IP地址、独立网络账号计算,重复转发数量不计),同时参考跟帖、点赞和评论的内容。市社科规划办将组织网络管理、研究方面的专家进行结项评审。
(三)2016年度及以前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项标准。2016年度及以前市社科规划项目依据当年立项通知书要求进行结项,结项标准可参照2017年度结项要求。
(四)关于重要事项变更的规定。如有变更项目负责人、改变项目名称、改变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变更或增补项目组成员、项目延期完成、中止项目协议、撤销项目等重要事项,应向市社科规划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加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
二、评审程序和经费支持
市社科规划办将组织专家评委对结项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青宣网公示。市社科规划办对按期结项并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办理结项手续,拨付后期资助经费。
(一)2018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资助标准。2018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资助标准依据当年申报通知确定,市社科规划项目均实行后期资助,延期结项的项目不给予后期资助。
1.论文类研究成果每项资助不超过1.5万元,主要依据刊物影响力,区分不同档次进行资助。
2.著作类研究成果每项资助不超过3万元。
3.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被《智库成果专报》采用后,每项资助不超过5万元。
(二)2017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资助标准。2017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资助标准依据当年申报通知确定。
1.论文、网络类研究成果每项资助0.5至1.5万元,其中,依据刊物或网络影响力,按照0.5万元、1万元、1.5万元三个档次进行资助。
2.著作类研究成果每项资助不超过3万元。
3.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每项资助1至1.5万元。
对完成质量较好的论文、网络、著作、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每项在原资助标准上再奖励0.3至0.5万元。
(三)2016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资助标准。2016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中,著作类研究成果每项资助不超过3万元。
(四)2015年度及以前市社科规划项目不予资助。
三、提交材料
(一)结项材料清单。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项审批表》(附件1)和《相应年度项目结项情况统计表》(附件2或附件3);应用研究类项目应提交5000字左右专家建议一份。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10月10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文科处邮箱gaoyanan@ouc.edu.cn,未收到反馈即可直接打印。
纸质版材料请于10月13日中午12点前提交至文科处办公室(行远楼401室)。包括:著作类研究成果需提交著作2部;论文类研究成果需提交发表论文原件1份;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需用A4纸双面打印(版样见附件4),并提交领导批示原件1份;所有项目均需提交《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项审批表》1份。以上纸质版结项材料请放入一个信封,文件袋正面用A4纸打印粘贴封皮,封皮标注项单位、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二)重要事项变更材料清单。如有变更项目负责人、改变项目名称、改变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变更或增补项目组成员、项目延期完成、中止项目协议、撤销项目等重要事项,应填写项目变更申请并与结项材料一并提交。
联系人:高雅楠
联系电话:66786103
电子邮箱:gaoyanan@ouc.edu.cn。
附件1: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表
附件2:2018年度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项统计表
附件3:2017年度及以前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项统计表
附件4: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研究报告模板
文科处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