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继续限项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名额分配
1.原则上三岗以上教授,近五年(2015年1月1日以后)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四岗教授自动获得申报资格。以上申请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申报论证。
2.未自动获得申报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申报论证,根据论证结果确定申报资格。
二、申报论证
1.申请人需填写《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意向调查表》(附件1)发送至本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于2019年12月27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xuxiaokun@ouc.edu.cn;理工科院系及其它单位的教师可在12月27日中午12点前直接发送《申报意向调查表》至邮箱:xuxiaokun@ouc.edu.cn。
2.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需于2020年1月15日前组织完成申报论证,建议邀请校外高水平专家参与论证工作,以上学院的科研秘书于1月3日中午12点前将本单位论证会拟定的时间、地点、专家名单发给文科处,文科处审核通过后,各单位通知到本单位申请人。文科处将协调基础教学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及其他单位的项目申请人依据学科特点参加相关学院的论证。
3.申请人如实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在论证会前三天将电子版《活页》发送至论证会组织学院的科研秘书。科研秘书汇总后,发送并通知评审专家提前审阅。
4.科研秘书安排申请人答辩顺序,填写《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答辩顺序表》(附件3),论证会前两天发送至邮箱:xuxiaokun@ouc.edu.cn并准备纸质版顺序表。
5.论证会现场,申请人准备相应份数的《活页》,陈述两分钟,主要阐释选题的意义及价值,介绍项目研究内容、总体框架。根据论证情况,确定申报资格。
6.1月17日中午12点前,文科处将通过邮件告知每位申请人是否获得申报资格。
三、提交材料的相关事项
1.获得申报资格的申请人于1月30日中午12点前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4)及《活页》(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打包发送,压缩包命名为学院-学科-申请人姓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xiaokun@ouc.edu.cn,文科处在1月31日前回复修改意见。如未收到修改意见即可打印。
2.接到修改意见的申请人于2月1日17点前将修改后的《申请书》及《活页》发送至邮箱:xuxiaokun@ouc.edu.cn,文科处在2月2日中午12点前回复意见。如未收到回复意见即可打印。
3.集中受理纸质材料时间为2月2日9:00――15:00,申请人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书》及《活页》一式7份(包括1份原件和6份复印件,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按照要求签字;活页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放在7份申请书的后面,申请书和活页统一用长尾夹夹好)。
四、其他事项
1.承担过我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项目、专项项目、重大培育项目、海洋发展研究院自设项目的负责人,如符合今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条件必须申报。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0年度课题指南》(附件5)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
3.申报期间请务必保持手机和邮箱畅通。申报材料必须使用本通知附件并请认真阅读注意事项、日程安排。
4.2011―2019年我校获批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已发送至各学院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转发申请人或至海大社科管理群共享文件中下载(QQ群号217289979)。
5.请认真阅读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原文,链接: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9/1220/c219469-31516101.html
6.申请人可先登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数据库”(http://fz.people.com.cn/skygb/sk/index.php/Index/index)查询往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信息和成果信息,作为项目选题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徐晓琨
联系电话:66786102
邮箱:xuxiaokun@ouc.edu.cn
文科处
2019年12月24日
附件1: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意向调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