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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 关于做好2020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高雅楠发布时间:2020-04-02浏览次数:1210

各有关单位

现就做好2020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第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强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着力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推动青岛各项事业走在前列,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申报项目可以围绕课题指南(附件1)设计选题,也可自行设计选题。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坚持服务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并重。应用研究应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突出青岛地方特色和区域优势,为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建设和创新。

(二)申报资格。申报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机关、企事业单位具有研究能力的人员可联合科研单位开展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参与其他年度项目合计不超过两项。已承担在研的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包括市社科规划年度项目、招标项目、委托项目、中心项目、智库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参加此次申报。

(三)成果形式。本年度申报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类成果,仅限应用对策类研究内容。

(四)完成时间。论文类研究成果的完成时间为12年;著作类研究成果的完成时间为23年;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完成后即可提报,最长研究时间不超过1年(均以立项通知书确定的立项时间起算)。

(五)结项要求。论文类研究成果应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等中央媒体发表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文章;或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在青高校和科研机构学术期刊、《大众日报》和《青岛日报》理论版发表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文章。

著作类研究成果应由国内出版社用国际标准统一书号出版。“青岛通史”专项成果须经青岛通史编纂委员会专家评审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出版。

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完成后,需提交正文不少于5000字的结项研究报告及不超过200字的内容摘要,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及时报送至市社科规划办。市社科规划办负责审核研究成果,提出修改意见,对达到质量要求的,编发《智库成果专刊》,向有关部门报送研究成果。研究报告类成果结项,需被《智库成果专刊》刊发。

各类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或获得批示时,均应注明“2020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外文类结项材料均需提供中文译本。

获准立项的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承担方要按照项目申请书设计进行研究。若有变更项目负责人、改变项目名称改变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变更或增补项目组成员、项目延期完成、中止项目协议、撤销项目等重要事项变更者,应及时向市社科规划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于每年开展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项工作后集中办理。


三、评审办法

(一)评审程序。2020年度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评审采取网络评审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社科规划办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社科评委开展网络评审;网络评审结果产生后,组织网络评审评委进行会议评审,复核网络评审结果;会议评审结果经网络公示后,提报审批。为提高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质量,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市社科规划办将邀请省内外社科专家参加网络评审。

(二)经费支持。市社科规划项目均实行后期资助,延期结项的项目不给予后期资助。论文类研究成果每项资助不超过2万元,主要依据刊物影响力,区分不同档次进行资助。著作类研究成果每项资助不超过4万元,“青岛通史”专项成果每项资助不超过5万元。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被《智库成果专刊》采用后,每项资助不超过5万元。

(三)监督形式。为进一步增强市社科规划项目评审的公开、公正性,市社科规划办邀请高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及实际工作部门有关同志担任评审监督员,全程参与市社科规划项目立、结项及评审工作。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的相关通知、表格及评审结果将在青宣网(www.qdxc.gov.cn)等本地网站及时发布。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书和汇总表填写要求。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填写使用四号宋体。“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如“哲学”。

(二)申报方式。申请人请于2020414日下午17时前将项目申请书及统计表的电子版发送至文科处邮箱gaoyanan@ouc.edu.cn,逾期不予受理。文科处将于416日下午17时前反馈审核意见,申请人请于417日下午17时前发送申请书及汇总表最终表至文科处邮箱:gaoyanan@ouc.edu.cn。请申请人规范材料格式,项目申请书均以“中国海洋大学+姓名”命名,汇总表均以“姓名+统计表”命名。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均不需报送纸质版。

  

联系人:高雅楠

联系电话:66786103

联系邮箱:gaoyanan@ouc.edu.cn


附件1.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2.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项目统计表.doc

  

 文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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