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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申报 | 关于推荐2020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高雅楠发布时间:2020-07-02浏览次数:1362

各有关单位:

202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人文社科类和思想政治教育类)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人文社科类成果

1.对成果完成人的要求

(1)成果第一完成人应为驻鲁高校的教学或科研人员。

(2)成果完成人应是对推荐成果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人员,并按贡献大小排序。

(3)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推荐,第一完成单位须为驻鲁高校。

(4)由中外学者合作完成的论著,中国学者应为主要作者,且不存在知识产权权属争议,并由国外学术机构或人员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以第一完成人申报一项成果。

2.对推荐成果的要求

(1)推荐成果须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附件1)规定的推荐条件。

(2)推荐成果须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间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编、译除外)和已经鉴定结题的科研成果。

(3)推荐论文必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不含增刊、专辑、扩展版等)以上发表。

(二)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

1.对成果完成人的要求

(1)成果第一完成人原则上为驻鲁高校的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者。

(2)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推荐,第一完成单位须为驻鲁高校。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以第一完成人申报一项成果。

2.对推荐成果的要求

(1)推荐成果须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2)推荐成果须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间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编、译除外)。

(3)推荐成果应聚焦高校思想理论和意识形态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思政课改革创新、文化建设和学生教育管理等主题。

(三)其他要求

1.成果署名单位与推荐单位不一致的,应由原署名单位出具知识产权转授证明。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单篇论文申报。

4.人文社科类、思想政治教育类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时应附有主要内容的中文摘要,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申报时应有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

5.教学研究成果,书评、教材教辅类、宣传类、生活类、科普类、文学艺术创作类、资料汇编(含文集)类、综述类、工具书类等文章和出版物不得推荐。

6.不存在《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得推荐的情形。

7.各高校应积极推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系统化、学理化、学科化研究宣传阐释的成果;贯彻落实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战略部署,深入开展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研究的优秀成果。

8.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精神,鼓励高校推荐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学研究阐发、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果和在我省贫困地区脱贫需求以及脱贫对策等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

9.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和《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鼓励高校推荐在服务我省“八大战略布局”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

(四)推荐限额

各相关单位需按限额推荐。请各单位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严把学风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1.各文科学院每单位限报2项,同时可再推荐1项候补。

2.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学校限额共不超过8项。


二、推荐程序

1.各单位组织初评。各单位要根据推荐条件及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各单位项目推荐和评审,各学院科研秘书需于7月8日中午12时前按推荐名额报送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至文科处邮箱gaoyanan@ouc.edu.cn,文科处将根据各单位初评情况确定拟推荐名单。

2.学校公示。初评结果将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名单。

3.网上申报。人文社科类成果需通过“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中“成果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221.214.56.13:8089/)进行申报。7月13日下午17时前文科处将通过邮件或微信告知获得申报资格的教师平台账号和密码,请获得申报资格的教师及时登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平台开放截止时间为7月19日下午17时

4.网上审核。文科处将在申报教师提交网上申报后,按照推荐限额、条件及要求对推荐的项目完成网上审核,审核合格的项目方能上报。

在推荐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与技术支持联系,技术交流QQ群号:659997047。


三、报送要求

(一)人文社科类成果报送要求

1.文科处网上审核完成后,申报人需通过工作平台在线打印以下材料:

《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A 表)》及附件材料1份、《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B表)》及附件材料5份。附件材料包括著作原件、论文复印件、研究报告及其采用证明复印件等。推荐书需通过工作平台生成(带水印),A4纸双面打印,连同附件材料一起左侧装订成册;B 表及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异。

2.以上纸质材料请于2020年7月20日上午8:30-11:00交至行远楼401文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3.评奖结束后,推荐材料不再退还。

(二)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报送要求

纸质版材料包括:《2020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申报表》(附件3)及成果一式2份(著作原件、论文复印件),《2020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汇总表》(附件4)1份,加盖学校公章后,请于2020年7月20日上午8:30-11:00报送至行远楼401文科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文科处邮箱:gaoyanan@ouc.edu.cn。

评奖结束后,推荐材料不再退还。

  

联系人:高雅楠

联系电话:66786103

电子邮箱:gaoyanan@ouc.edu.cn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docx

附件2.202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3.2020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申报表.docx

附件4.2020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类成果汇总表.docx

附件5.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学科门类.pdf

  


文科处

2020年7月2日